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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是互联网空间中的“氧气”
2007年07月18日 12:23:07  来源:中华新闻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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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施普林格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叶武演讲。新华网 姚勇摄

演讲人:施普林格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叶武先生

演讲题目:互联网对出版业的贡献

观点:

  ·我们是通过保护进入的方式保护版权。在有进入权的情况下,版权内容是可以敞开使用的,并不是说,像唱片工业或者像一些其他行业,是可以按照一篇文章或者一个内容点来进行销售或者来进行保护的,我们是对一个进入权进行保护。

  ·保护原则是这样的,对取得进入许可的机构,这些内容的使用也是没有限制的。所谓没有限制,包括1、同一篇文献在同时可以有许多人同时使用,连锁无限。2、下载和打印多少次也没有限制,在这样同一个授权里,下载或者打印多少次也没有限制。3、只要经过许可的IP地址,在哪里使用也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它可以用同样的IP在各个地方登录。但是,简化的保护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保护。我们保护的是进入的权利。也就是说,没有进入权利的使用者,严格意义上讲,就是一点都不能使用数据库的内容。

  基本上有这么几个限制:第一,大量内容的使用用于商业或者非盈利目的,这是不允许的。大家可以看到,不管是用于商业目的,或者非盈利目的都不允许,不仅仅是说非盈利目的,可以再商量等等,而且严格的都是不允许的。所谓大量的内容,当然大家在座的都是专家,也理解“大量内容”的定义。第二,把一个或多个副本提供给没有获得许可的第三方,也是不允许的。就是说你的副本可以在有许可的使用者之间交流,但是不能提供给没有获得许可的第三方。第三,把任何受保护的内容在其他的网络渠道传播。这也是严格禁止的。

  ·版权是互联网空间中的“氧气”,没有版权保护,因特网就不能存活,同时版权保护正如“氧气”一样,活跃了在线内容的出版和使用,极大的推进了人类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 韩洪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