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国际商报社驻河南记者站原记者余庆峰与同伙桑国涛二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索要财物,4月2日,二人因犯受贿罪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余庆峰伙同桑国涛二人,在调查河南省某市煤矿私接电源排水一事过程中,向该矿主杨某索要10万元现金,后来经讨价还价,杨某先支付1万元现金"换回"记者偷拍的煤矿私接电源偷排水的光盘。2006年6月,杨某将2万元现金送到余庆峰办公室,二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法院经过审理后,鉴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党玉红 王婧)(河南记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