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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
2007年01月22日 10:30:34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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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摄

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2006年10月11日)  

胡锦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我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提出了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化对社会和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2005年2月,我们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在起草全会决定的过程中,我们在党内外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不仅研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而且深化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认识。决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这就是说,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为我国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前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在如何认识社会和谐、怎样实现社会和谐的问题上,我们也发生过严重失误和曲折,教训是很深刻的。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战略、根本目的、根本任务、发展动力、领导力量、依靠力量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认识,为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也为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奠定了理论基础。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从而也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党和国家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具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社会制度保证。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都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开辟了通往高度和谐的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但要实现理想的和谐社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进行很长时期的艰苦努力。特别是在我国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还不发达、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高度的社会和谐不会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实现,需要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更加自觉地、更加主动地创建。我们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实际,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目标。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第一,提高认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我国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们在看到难得的历史机遇的同时,更要增强忧患意识,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严峻挑战。从国际上看,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来看,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明显增多,包括发展不平衡、部分群众生活困难、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消极腐败现象滋长等。如果我们不重视、不抓紧应对这些挑战,不仅经济社会发展会受到干扰和制约,而且社会稳定也会受到影响。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全党都要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第三,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突出强调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落实好这些要求和任务,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各项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对全会决定在制度建设上提出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拿出方案,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区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制度建设。

  第四,加强领导,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要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我们不了解、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必须加强学习和实践。要注意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从当前办得到的事情做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注: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第一部分。

 
(责任编辑: 杨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