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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珍:帮助受打击报复的打黑民警讨公道
2006年12月22日 08:58:50  来源:中国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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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 人民公安报 杨淑珍

    2005年11月8日,是第六个记者节,也是我42岁的生日,我在激动与感动中度过。这一天我收到了有生以来一份最好最有意义的礼物:被评为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作为一名部委专业报的记者,能成为新闻优秀群体的一员,我感到非常荣幸,内心思绪万千。

    我想到,新闻是个合作的事业,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要做出好新闻,特别是进行深度报道,必须要有团队精神。我细细地品味着自己参与的一次又一次比较有影响的报道,从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到基层公安经费保障;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到维护民警合法执法权益……,无不是我和同事共同努力的结果。我获得的“优秀”奖牌上,凝聚着同事的心血和汗水。

    在这个日子里,我更想到我笔下因“打黑除恶”而受到打击报复的打黑民警。从2003年10月开始,我陆续推出河南许昌民警陈民志,南阳民警郭继东、左建玉等因“打黑除恶”遭打击报复的系列调查报道,时至今日,我已对这个群体呼吁、关注了近三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些身心遭到严重摧残的打黑民警,已用法律武器陆续讨回了清白和公道:陈民志、郭继东被法院二审宣判无罪;左建玉被两次不予起诉。

    陈民志辞世前,称小他几岁的我为“姐姐”

    我尤其难忘铮铮铁骨、以死抗争、最后靠法律讨回清白的打黑民警陈民志。

    陈民志,原是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副局长,2000年下半年担任许昌市区打黑专案组负责人。2001年10月,在打黑专案组侦破了全国著名的梁胜利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后,他受黑恶势力诬陷举报,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拘后逮捕。本是打黑民警,却蒙冤与曾被自己抓获的涉黑成员关在一起。由于积郁成疾,入狱半年,他就身患小细胞型肺癌。2004年1月,法院一审后下达判决书,宣布陈民志无罪。2004年3月,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一个月后,带癌抗争两年的陈民志带着清白之身辞世。

    作为公安媒体记者,我在关注陈民志案的过程中,对他给予了极大的精神支持和物质帮助。2003年11月,我赴河南调查采访后,将陈民志等打黑民警的遭遇写成内参上报公安部,立即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4年春节过后,陈民志拖着病体再次到北京治病,此时他已被一审判决无罪。我到医院探望时,心力交瘁的他却说经济已陷入困境,将无钱继续医病,可能等不到二审了。我将这个情况向报社领导汇报后,在《人民公安报》上刊登消息,呼吁全国公安民警向他献爱心。带着鼓励陈民志与病魔勇敢斗争留言的汇款单立即从四面八方飞来。关怀和温暖让一度心如死灰、消极对抗癌魔的他重燃希望之火,并表示一定鼓足精神好好治病,不给打黑民警抹黑。他的妻子告诉我,在北京住院期间,陈民志每天就靠读《人民公安报》度日。面对我的信任和帮助,陈民志这个身高一米八的刚烈汉子数度流泪,后来他一直称小他几岁的我为“姐姐”。

    2004年3月中旬,回许昌20多天后,陈民志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地说:姐,我二审无罪!但由于身体状况恶化,他请求我尽快到许昌见他最后一面。十多天后,当我赶到许昌时,陈民志已处于弥留之际不能说话。我在遗憾万分的同时,也为他能在有生之年赢来清白之身感到一丝欣慰。

    “在我饱受精神和病痛双重压力、濒临绝望的时刻,在《人民公安报》的倡议下,从公安部到基层民警给我捐款,用以挽救一个普通打黑民警的生命。战友的爱心,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勇气,给了我自信,给了我坚强,令我生命能延续到赢来清白之身。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终于可以骄傲地宣布:我无愧于公安民警这一称号,为公安事业献身我不后悔。如果有来生,我仍将用我的生命为公安事业尽忠。”这是陈民志生前在写给公安部领导的信中的表白。据统计,陈民志生前共收到领导机关、全国各地民警及群众捐款总计11万余元。


 
(责任编辑: 高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