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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违纪违规主要事实
2006年12月21日 14:26:48  来源:中国记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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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违规主要事实:1. 《法制日报》河南记者站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出版了三期《河南法制内参》。

    2. 《法制日报》浙江记者站擅自以分社名义搞活动,拉赞助,但被总社领导制止,活动未举行且把先期得到的部分赞助款退回了赞助单位。

    主管、主办单位:司法部

    处理结果:1. 对《法制日报》的河南记者站、浙江记者站站长从事违规活动通报批评,并对河南记者站站长张慧君、浙江记者站站长李建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处理结果在中国记者网上通报。

    2. 法制日报社未经批准,擅自在浙江、广东、四川、广西、辽宁5个记者站进行组建分社试点,并提出发行数量的要求,是违反报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此工作虽已停止,但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对法制日报社提出严厉批评。

    3. 要求法制日报社对所有记者站进行一次自查自纠行动,深入开展新闻出版法规教育,吸取教训。

 
(责任编辑: 高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