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充满意外:大学修读新闻专业,一心想当新闻主播,却意外成了艺人;表演特技意外被烧伤,人生受到重挫,被评台湾最倒霉的艺人;重入演艺圈,一年得了三项金钟奖,创造台湾纪录,成为台湾青年的榜样。
秦伟
日前,一位台湾朋友推荐记者采访这个多才多艺的台湾名嘴——— 秦伟。
1月10日,当记者拨通秦伟的电话,他正忙碌赶场主持“立委”选举秀。在赶场的空隙,秦伟和记者谈起自己特别的演艺生涯和人生经历。
被火文身:我的牺牲为艺人争取了福利
记:所有关于您的资料都讲到您当年在演出时被火文身的一场磨难,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秦:那是1998年的时候,张菲大哥有个节目叫《龙兄虎弟》,有个单元专门邀请艺人表演特技,当时邀请我表演一个
“火中挣脱术”,表演方式是在我身上绑十条链子,上六道锁,然后把我关在箱子里,在箱子外面点火,我要30秒内冲出来,否则箱子会爆炸。那次表演是成功的,节目创下当时全台湾收视率第一名的好成绩。
后来,费玉清开了新节目,邀请我去再做一次表演。我开始就没有答应,但是,制作单位和我讲,这是公益性的表演活动,因为节目是要帮助一个出狱的受刑人找工作,制作单位说,如果我表演成功,他们就可以帮他找到一个工作,表示让他“浴火重生”,我就同意表演了。
也许因为是同一个制作单位,他们在第二次表演时准备工作可能比较大意一点,结果,表演时,我还没冲出来,箱子就爆炸了。
当时我的全身是30%的灼伤,是烧伤面积最严重的一种伤情。眼睛短暂失明两个礼拜,颜面全毁,在医院复健了一年。
记:很多报道讲到台湾综艺节目搞怪、整人过火的表现时都会举你受难的例子,您个人怎么看?
秦:从我发生事故到现在已经将近十年,台湾的演艺圈已经有很大不同,减少了特技表演的内容,多半是谈话性的节目,这样既是为了降低成本,也是为了降低风险。
在我出事之前,台湾演艺人员在摄影棚表演是没有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各电视台就硬性规定不管艺人本人是否投保,电视台都会为艺人保险。我的牺牲为艺人争取到了福利,也是值得的。也因为这个事故,“新闻局”也提出特技表演要有所限制。
记:那您觉得综艺节目的这种取向可取吗?
秦:首先应该是在政府法令规定范围内的操作,然后,我觉得主要要看观众手中的遥控器,也就是由收视率来决定,如果观众喜欢,为什么我们要停止?如果观众不喜欢,自然就会被淘汰掉了。就像当年以特技表演为主的节目现在已经转化为谈话为主的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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