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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舆情(10月29日) “前劫匪”摇身变富翁,“十五亿”终成南柯梦

2015年10月29日 15:37:15 来源: 新华舆情

 

据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显示,今日最热国内新闻事件前五名分别是:

序号

题目

来源/首发媒体

参与数

地域

1

"计生红旗县"成中国未来缩影:到处是"爷爷奶奶"

网易/参考消息网

64040

江苏

2

银行劫匪变亿万富翁 计划公司做到15亿

新浪/郑州晚报

49323

河南

3

15岁女孩产子后用竹签将其刺伤 男婴已死亡

网易/西部网

42292

陕西

4

北大毕业生“杀猪”8年 身家超100亿

凤凰/一财网

15051

广东

5

报告称政府机关存款近21万亿 有钱花不出去成难题

凤凰/21经济网

13050

全国

 

“前劫匪”摇身变富翁,“十五亿”终成南柯梦

(图片来源:网络)

综合媒体报道,1999125日,数名犯罪分子持枪闯进郑州一银行,抢走208万余元后逃跑。近日,郑州警方成功侦破此案,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警方介绍,主犯石某群当年利用抢劫分得的赃款购置土地搞起开发,当前身份已是地产开发商,资产过亿。

相关法律规定,使用非法所得的钱财进行理财或投资,其收入不能算是非法所得。因此“如何计算,如何追缴非法所得”成为议论的焦点。

许昔龙(律师):如何证明“主犯事后的亿万地产经营获益是赃款投资所形成”是本案的症结所在。赃款如果只是存放银行,其形成的利息为非法所得,追缴起来容易。但其用于投资,因无法区分投资前和投资后的财产有多少与抢劫所得相关联,追缴起来十分复杂。

网民“hi8866”:我关心的是: 第一桶金是黑金的,抓住之后,是只没收第一桶金,还是没收全部收入? 抢来的第一桶金、贪污的第一桶金、利用几百几千进行贿赂从而获得的地产、银行贷款作为第一桶金、及其后衍生出的利益(资本增值部分),是不是都要没收?

网民“x767144”:抢国家钱然后做房地产赚钱,赚的就属于个人么? 抢只老母鸡,下了10几年蛋,现在只找回鸡?蛋算劫匪的合理收入?

 

【纠错】 [责任编辑: 杨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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