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去年7月1日,《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等规定。记者了解到,自从《条例》实施以来,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不过,近日一条关于一对夫妻在南京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的消息在微博上引发讨论。(9月28日现代快报)
当初《条例》实施之后,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一规定,认为太不人性。要说禁食是为了减少车厢内异味可以理解,但喝水并不会有异味,而且有的乘客乘坐地铁时间会长达一两个小时,再加上那些需要补充水分的低血糖或体质较弱者,如果禁止在地铁车厢内喝水,不仅显得不人性,甚至有些残忍。
虽然南京地铁方面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也就是说,对于这一规定的执行有一定的灵活性,但网友们似乎并不买账,反应依旧强烈。
网友们对于地铁上禁止饮水的敏感反应,很大程度上是潜意识的,系对于失去水这一生命之源的恐惧。正是因为这种本能的恐惧,越要引起城市管理者的重视——水对于生命来说无比重要,人们喝水可以说是一项基本权利和底线权利,虽然地铁是特定场所,禁止饮水也只是乘车时间,但管理者还是应该慎重考虑,尽最大可能地让乘客享有饮水这一基本权利。
也要看到,在地铁饮水,又确实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如饮料泼洒可能导致乘客摔倒。但凡事都可能带来一定的副作用,这种情况不仅在地铁,就是在其他公共场所,也会存在,那是否禁止人们在户外饮水?
管理者更应该做的是,与其禁止乘客饮水,不如加强监管,对于泼洒饮料的乘客,予以处罚,对于严重违犯者,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挂钩。当然,如此做,会增加管理者的管理难度,但反过来看,禁止饮水,又是否是一种基于管理成本考虑的懒政行为?完全禁止饮水,虽然有一定灵活性,但毕竟禁止了绝大多数乘客饮水的权利,而且又应该如何界定哪些乘客确实身体不适?
城市管理者实施管理,需要最大化地照顾到公众的各项权利,再来谈管理,而不能只为了管理方便,而牺牲公众权利。城市管理是人的管理,主要目的就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众,不能本末倒置。在最大化地照顾公众权利的前提下,实施管理,才能消弭公众恐惧与焦虑,消除反对与异议。
(戴先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