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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别让基金乱象伤了民间慈善的心

2015年09月13日 09:41:46 来源: 新华舆情

    9月6日,新京报刊发了调查报道《“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对救助脑瘫儿的“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两年即终止、运行成本超善款半数、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报道。

    报道指出, 涉事的“星光专项基金”最初以救助脑瘫儿童之名成立,共募集了142万元现金及价值67万元的物资,成立后挂靠单位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福基会)转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儿慈会)。但在运行不到两年,儿慈会下发了该基金的终止决定。在相关文件中,显示儿慈会在2013年6月,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资金告罄,遂决定终止该基金协议。在这份终止决定中,儿慈会罗列了“星光‘窝梦’基金”工作缺乏规划、拖欠借款、员工管理不善、不提交工作报告、拖欠基金会费用等七个问题。记者调查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运行成本近86万元,超过募集善款的一半,而相关协议规定管理经费不得超过10%。对这些问题,“星光专项基金”原负责人均拒绝详细回应。

    对此,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关注此事,将对该基金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作为该基金的原主管挂靠机构,儿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慈善乱象频繁见诸报端,制度和法律缺失、国家监管不到位、慈善组织运作管理和财务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引发社会焦虑,中国慈善事业遭遇了空前的危机。爱心被亵渎、求助被拒绝,“星光专项基金”的夭折再次冷却了社会慈善的热情,伤了民间慈善的心。

    □慈善基金的制度和法律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专门针对专项基金管理的文件,现在还没有。现在依据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一个是民政部发的部门规章”。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也表示,“现在国家对于基金、福利只有一个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正是这种制度和法律上的“先天不足”,造成了慈善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缺乏规范和依据,为违规、违法操作和慈善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舆论认为,慈善基金建设应该制度先行,不能“一味求快”。

   新京报在《 “星光专项基金”夭折 做慈善不能一味求快》一文中提到:“爱心人士为了快速帮助到脑瘫儿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快到了没有厘清权利和责任,没有建立起严谨的工作流程与财务制度,没有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筹款发展计划就盲目发起,最终不到三年时间就变成了一摊烂泥。”由此,星光专项基金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管理混乱、财务不清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缺乏制度的问题。网民“清峰潇82625”说,不止是公益慈善领域,社会各行各业中,但凡有糊涂账的存在,背后基本都是制度的问题。制度问题没有搞清楚,谈运作谈发展都是空话。

   舆论认为,应加快慈善专项立法工作,使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长江网在《 公众不缺爱心但慈善不能没有“公信力”》一文中提到,“支撑起民间慈善未来的,应当是法治监管。要加快慈善专项立法工作,对慈善组织的性质、职能、管理、运行基本准则做出规范,从源头上保证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拨付、使用等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网民建言,以法律的手段厘清慈善基金运行中的权责,对各种慈善乱象一查到底,彻底拒绝违规、违法操作行为和慈善腐败的发生。网民“罗瑞凌”说,慈善不立法,拿什么保证我们的捐款能够到达需要的人手中。应该立法追责,对于慈善公益中出现一切渎职、腐败、不作为进行法律制裁。

   舆论认为,“星光专项基金”的夭折为中国慈善事业提供了一个亡羊补牢的“契机”。

   光明网发表文章《晦暗“星光专项基金”磨损国人慈善之心》,指出:短命、晦暗的“星光专项基金”无疑是一个观察、解剖、分析解决国内公益慈善事业存在缺陷和不足的样本和契机。舆论普遍认为,有关部门要对星光基金夭折进行深入的调查,尽快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与此同时,中国慈善需要一场全面的“大清洗”,我们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以此规范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运作,在短时间内弥补慈善管理的短板。网民“飞跳豆豆”说,星光基金的夭折令人惋惜,但我觉得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事件既然被曝光,政府就要有“抽薪止沸”的决心,彻底整治慈善基金乱象。

   □慈善基金的监管和监督

   舆论认为,民政部门应该“扛起”慈善基金的监管“大旗”。

   西安网在《 “星光”陨落,脑瘫儿救治路归何方?》一文中指出,“当下我国民政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肩负起基金的监管责任。因为无论是何种程度的基金会,都应该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控,才可及时弥补在基金管理混乱所存在的缺陷”。媒体认为,相关部门不能继续沉默下去,一查到底才是对各种慈善乱象的监管之道。网民建言慈善监管,认为制定严格的监管机制是可行之道。网民“CCtomblue”说,中国是缺乏这慈善基金的监管,政府必须制定相关的监管机制,谁来牵头、谁来执行,查什么,怎么查。只有铺开监管大网,一切腐败和乱象才能无处遁形。

   舆论认为,有效利用舆论监督是保障慈善事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

   媒体普遍认可舆论监督对于慈善事业良性发展的作用,认为 “正是由于这种社会舆论和大众传媒所形成的监督机制,促使了基金会的所有活动趋于规范,而每年因为传媒曝光而垮掉的基金会不在少数”。燕赵都市报也发文《 “必须有个说法”是对慈善乱象的监管之道》,指出“这些年来,围绕着慈善基金会存在的问题,相应的民间举报线索不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举报没有切实转化为后续的监管接力”。

   舆论认为,提高慈善基金的透明,能够保障慈善组织内部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进行。

   有关提升我国慈善事业公开性和透明度的讨论持续热烈,网民认为,捐款者有权了解慈善基金的运作管理和财务状况。然而,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曾对我国16家基金会的244个专项基金进行监测显示,只有18%的专项基金通过基金会或自建网站公开了相关信息。网民认为“timdiablo”认为,没有监督的基金会很容易沦为不法之徒的“小金库”和“提款机”,必须把账目摊开来,告诉我们钱用在哪里了、怎么用的,透明、公开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别让基金乱象伤了民间慈善的心

   舆论认为,基金乱象消耗了中国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

   长江网在评论文章《公众不缺爱心但慈善不能没有“公信力”》中指出,“公信力是慈善组织最宝贵的软实力,同时也是最脆弱的软组织。”慈善基金承载着社会的爱心,而频频发生的“慈善舆情”冷却了民众的慈善热情,消耗了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这对于中国慈善的发展近乎于“灭顶之灾”。网民“LIDLIDLID”说,运行费用超所募现款一半,这谁还敢捐款?我们的爱心都用在这种地方,那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怎么办?太寒心。更有媒体指出,“如果慈善缺少‘公信力’,那么慈善行为所承载的公众恻隐之心、所营建的共同体责任伦理以及所培育的公众自治能力都将无从谈起”。

   2014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意见》明确了慈善组织在慈善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在整体上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中国慈善已经站在抉择的十字路口,一场自上而下的革新将为慈善注入活水,短时间内建制、立法,重建社会慈善公信力,是中国慈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舆情分析师 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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