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舆情问题分析:
从山西官方事件应对看,在舆情潜伏期,山西疾控中心未能以诚恳的态度掌握信息转播主动权;在舆情初发期,山西省纪委及时回应,却因传播渠道有限、表态不明确而没有得到网友认可。
该事件经传统媒体首先报道,博客、微博客的二次传播,继而使得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及平面媒体全面关注,事件进入舆情的“高危区”,然而此时却未见官方的任何回应,使得官方的形象和公信力受损。在舆情热度高涨期,山西官方的集体“失声”,显现出官方舆情应对时的缺位。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此次事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在于山西省地方政府没有意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没有坚持公开透明的办事原则,妄图使用“拖延法”糊弄网民,为此网民进行了剧烈的还击,如潮的批评声不得不迫使山西省于2012年1月15日免去杨存虎县委书记一职,代价是巨大的。
可见,在新媒体时代,我们应该摒弃“拖延”的工作作风,在面对气势如虹的网络舆情时应该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公正办案,这样才能在事发初期赢得网民的尊重,才能在舆情的高压下寻得一丝话语权。
那么面对网络舆情的发生,应该选择怎样的公开方式防止拖延情况的产生呢?我提出以下几个小意见:
1,理清问题,遇事不慌,找出舆情产生的核心问题;
2,及时选择县域新闻媒体首发新闻,保持新闻的权威性;
3,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网络问政平台等新媒体传播工具进行新闻传播;
4,视舆情严重程度酌情开设新闻发布会;
5,政府发言人要态度诚恳、充分利用细节问题填充媒体信息空白,满足新闻报道需要。
在县域舆情的管理中,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提出遇到突发舆情的“黄金四小时”概念后,我们现在应该提倡“黄金四十分钟”概念,原因正是在于互联网越来越快的传播速度已经不容我们再去踟躇。
县级地方政府在面对县域舆情时必须要迈过信息发布这道坎,而这道坎的核心就是要吸取山西静乐县的教训在处理突发舆情时不再拖延。
(庞胡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