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卡不离身密码没泄露遭盗刷——银行无过错无责任;银行柜台少给了钱——就‘离柜概不负责’。”一名网友在微博中如是说。
近年来,银行的霸王条款引发百姓诸多不满。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题客调查网,对16214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6.0%的受访者认为当下银行霸王条款较多。
55.3%的人认为银行的失误不该由储户承担
不久前,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时,柜台员数错钱,事后,银行以“不当得利”将秦小姐告上法庭。这件事再次掀起了有关银行“霸王条款”的讨论热潮。
“‘离柜概不负责’显然是银行为推卸责任而作出的单方面规定,当时在柜台办业务时间那么紧,后面排队的人都在等着叫号,怎么好意思在那儿一张张点呢?”北京市市民李女士说,如果“离柜概不负责”,那也应该是对银行和储户之间双方都有效的约束。柜台员工数错钱,银行就不应该追讨这部分钱。
调查中,72.6%的人认为“离柜概不负责,少了不补,多的却要还”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不过,也有人认为,“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有其合理性。上海市市民王先生表示,“离柜当然不负责了。你去商场买东西,付钱后商场找你钱,商场要负责到你下一次交易么?自然是钱交给你后,你确认了,那么就算是你的钱了。银行如果能证明,确实是储户在取钱时多收到了1600元,银行就有权要求储户返还。对储户来说,明知多收了却不肯归还,就应该算作不当得利。”
就银行失误多给了秦小姐钱这件事,在多项选择中62.7%的人认为,既然是“离柜概不负责”,秦小姐没有义务给银行退钱;55.3%的人认为,银行的失误不该由储户承担;45.4%的人认为,秦小姐如果退钱,银行就该修改 “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款。也有25.7%的人认为,秦小姐多取的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李女士表示,和强大的银行相比,储户显然处于弱势。银行可以很容易拿出证明说多给了储户钱,但储户如果发现银行少给了钱,很难拿出证据。所以,银行单方面规定“离柜概不负责”确实有些霸道。要说避免纠纷,银行完全可以采取很多其他手段,如对交给储户的钱进行号码记录,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等。
对于“离柜概不负责”,在多项选择中42.7%的人认为这是银行对储户的单方面要求;32.5%的人认为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内部规定;28.9%的人认为,这是银行和储户达成的一种合同约定,应该对双方同等有效。此外,20.7%的人认为“有其合理性,可以让银行避免很多不正当的经济纠纷”;10.0%的人认为“是一种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自我保护的一种做法,在银行和储户之间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公平。“一方面,任何交易都有时效性,但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在交易当时就发现,很多是事后才能发现,比如假钞,交易当时不一定能够发现,取钱数额大的话,也不一定在交易当时就能够清点清楚;另一方面,‘离柜概不负责’只对储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它是银行免责的一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