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法制日报)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全面转型,我们的社会管理方式也应该同步转型,努力创建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社会管理新模式。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五方面推动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型。
一是理念转型: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社会管理的核心因素是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的实质是服务人,满足人的需求。但遗憾的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只要说到“社会管理”,绝大多数人就认为是管理者依靠权力或威慑力去约束、限制被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遵纪守法,即想方设法把“相关人”“管住、管好”。在现实中某些地方的“禁止越级上访”是典型的依靠权力压制权利的控制型管理举措。在人们不断追求合法权利的发展型社会,这种“高高在上”、“以我为主”、“以权压人”的控制型管理方式,除了不断制造社会矛盾外,不会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当务之急是,把 “为人民服务”全面贯穿在社会管理之中,树立“服务民众、满足民众基本需求”的核心理念,全面推行“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顾客导向”、“效果导向”的服务型社会管理新理念。
二是机制转型:从封闭孤立型管理向跨界合作治理转变。当今社会是一个建立在信息网络基础上的横向社会、流动社会,尤其是在互联网、微博、手机等新媒体的推动下,传统封闭的社会事件越来越成为跨边界、跨时空的社会公共事件。因而在管理机制上,我们应该推动封闭、孤立式的社会管理模式向开放、互动的跨界治理模式转变。这一转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推动单部门管理向跨部门治理转变。摒弃部门化利益,加快构建跨部门联动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构筑“无缝隙、无障碍、无空白”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尤其是在外来人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危机管理、水环境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率先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全面克服“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的体制瓶颈。其二是推动从行政区社会管理向区域社会公共治理转变。尤其是对跨界犯罪、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流浪儿童等跨行政区的社会生活现象,积极搭建跨行政区边界的跨界协作平台。其三是推动政府主导型管理向政社跨界治理转变,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居民、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的力量。(来源:中国改革网)(全文敬请关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络舆情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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