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牛奶”事件:公开真相才有公信力
(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中心分析师 李向帅)
近日,蒙牛某批次产品被检出含强致癌物质,网民对食品安全的焦虑再次凸显,而商家、监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也再次显得捉襟见肘。据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截至27日14时,新浪微博关于该话题共有663767条相关评论,逾万网民参与大旗网关于“你怎么看蒙牛纯牛奶被检出强致癌物”的调查。
新浪微博用户“锐点调查”关于“你怎么看蒙牛纯牛奶被检出强致癌物”的调查结果,排在前两位的是“企业无良,责任感差”和“监管缺失,导致问题频出”。

(新浪微博“锐点调查”关于“你怎么看蒙牛纯牛奶被检出强致癌物”的调查结果。采集时间:12月27日14时)
大旗网关于“你怎么看蒙牛纯牛奶被检出强致癌物”的调查结果,排在前两位的仍然是“监管缺失,导致问题频出”和“企业无良,责任感差”。

(大旗网关于“你怎么看蒙牛纯牛奶被检出强致癌物”的调查结果。采集时间:12月27日14时)
蒙牛集团曾于12月25日凌晨0时1分和21时29分对此进行“说明”。但这两次“说明”不仅短小,且语焉不详,难以服众。第一次说明提到,“在此次全国性抽检的过程中……其中眉山工厂的这一批次产品检测结果超标。公司立即对该批次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那么,“立即”是什么时候?第二次说明提到,“由于该批次产品在接受抽检时尚未出库,公司立即将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确保没有问题产品流向市场”。问题出来了,“尚未出库”是什么意思?公司作出“立即将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的决定时,是在知悉抽检结果之后吗?是不是没有抽检的就可以“默认”为合格的产品呢?在这些关键问题上语焉不详,只能起到欲盖弥彰的效果,不仅难以得到消费者的谅解,反而容易加剧消费者的信任危机。
在此次事件中,“监管不力”也是网民的一个诉求点,不少消费者对质检部门未能及时公布问题产品信息的行为提出了质疑。此次蒙牛问题批次产品的抽查时间为今年10月,然而公布信息却在12月24日,为何从知晓检测结果到公布的时间长达两个多月?与此同时,要求对企业“严惩”的呼声不绝于耳,网民“燕秉利”认为,这些企业敢于一再挑战法律,关键在于处罚手段太过于单一,执法的力度太过于软弱,对企业的纵容和溺爱过于强大。有关部门必须执掌正义与公平,有所作为。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有所回应。
无论是商家,还是相关监管部门,要想挽回形象,建立公信力,就必须扎扎实实从公开每一个细节开始。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出已经形成了“狼来了”效应,简单的回应和道歉已经难以取信于民。当前,对于蒙牛而言,首要的事情就是把问题牛奶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其次才是雄心勃勃的全面“自检”,然后才是对消费者的“新”承诺。对于监管等公权力部门来说,要让网民知道监管、熟悉监管,并参与到监管当中,同时拿出实际的惩罚措施,切实“提高违法成本”,以实际行动表明“打假”的决心和取信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