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源环境保护态势良好,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65.4%提高到2010年的78.2%
“资源环境”包括单位GDP能耗、耕地面积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三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资源利用状况和环境保护成果。据监测,2010年中国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8.2%,比2000年提高1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28个百分点。从三项监测指标来看,由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大力实施,2010年单位GDP能耗已下降至1.21吨标准煤/万元(2000年不变价,下同),比2000年的1.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了17.6%,实现程度为69.5%;以2000年为基期计算的耕地面积指数[11]2010年为94.5%,仍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从空气、水、绿化等方面综合计算的环境质量指数[12]达到76.7%,比2000年的59.2%增加了17.5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6.7%。
二、四大区域[1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上升,但区域间差距仍然较大
从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看(见表2),十年间中国四大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明显提升。2010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88.0%,比2000年提高23.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77.7%,提高22.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为71.4%,提高18.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为82.3%,提高22.0个百分点。从十年来的年均增长速度来看,东部地区增幅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
表2:2000-2010年中国四大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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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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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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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2003
|
2004
|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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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
东部地区
|
64.3
|
66.5
|
69.0
|
70.5
|
72.4
|
75.1
|
78.1
|
81.4
|
83.5
|
86.0
|
88.0
|
|
中部地区
|
55.6
|
57.9
|
58.8
|
60.3
|
62.1
|
64.1
|
67.0
|
70.6
|
72.7
|
75.6
|
77.7
|
|
西部地区
|
53.2
|
54.2
|
55.1
|
56.1
|
56.9
|
59.2
|
61.0
|
64.4
|
66.2
|
68.9
|
71.4
|
|
东北地区
|
60.3
|
62.0
|
63.9
|
66.0
|
67.6
|
69.2
|
72.2
|
74.9
|
77.5
|
80.5
|
82.3
|
(一)东部地区实现程度最高,发展速度最快
2000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到64.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到2010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了88.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7.9个百分点。无论是每年的实现程度还是实现程度的提升幅度,东部地区都居全国四大区域之首。到2010年,东部地区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等7省(市)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超过了90%。
(二)中部地区实现程度较低,但发展速度较快
2000年,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55.6%,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4.0个百分点。到2010年,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7.7%,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从六大方面来看,中部地区主要在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方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64.2%,比全国低11.9个百分点;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83.4%,比全国低3.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六个省份发展比较均衡,201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均在80%左右。
(三)西部地区实现程度和提升幅度均低于东部和中部,但已现加快势头
2000年,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5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到2010年,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7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从六大方面来看,西部地区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这三大方面,2010年的实现程度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3.7、11.2和8.4个百分点。然而可喜的是,与2009年相比,西部地区2010年的增速在四大区域中排在首位,显示出了其快速发展的巨大潜力。从西部地区12省(区、市)来看,虽然其发展水平都相对较低,201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都达到了60%以上,全部实现了整体小康。其中近年来内蒙古发展较快,2010年的实现程度已接近80%;广西、重庆、四川和陕西等4省(区、市)的实现程度位于70%-80%;其余贵州、云南等7省(区)的实现程度位于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