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生中高级官员因不同的责任事故相继辞职或被免职的事件,然而很多官员被问责后又很快复出,并且走上了其它重要岗位。而复出的程序又不公开透明,这类现象致使社会公众议论纷纷,使现行的“问责制”大打折扣。
【事件回放】
江西宜黄因强拆被免职官员复出被指漠视民意

官方说明文件 图片作者:李兴文
新华社南昌12月5日专电 时隔一年,被抚州市委立案调查并予以免职的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原县长苏建国两位官员近日复出,这条消息经过“新抚州网”披露后,引发网民热议。一些网民认为,在曾经的“立案调查”没有下文的情况下,就让被免职官员复出,这是对民意的漠视。
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黄县凤冈镇发生拆迁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时任县委书记邱建国率队在机场拦截欲赴京接受采访的拆迁户家属,时任县长苏建国率人到医院抢夺死者尸体,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
事发后7天,抚州市委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但是此后一直未见有调查结论公布。
2011年12月2日,新抚州网新闻披露:“传江西宜黄县前县长苏建国复出,出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这是宜黄事件后首位官员出任新职。”随后网上称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也已出任抚州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详细
湖南株洲官员因强拆辞职3个月后仍在职

任湖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曾侃融,因在当地一起拆迁户自焚事件中未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而被曝于今年9月份引咎辞职,近期陆续有网民指出其依然在以副主任身份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昨晚,曾侃融表示,至今仍未辞职的原因是“还在走程序”。
9月份,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了上半年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株洲拆迁自焚事件名列其中。有媒体报道透露,曾侃融被“党内严重警告”,“引咎辞职”。早在9月下旬,就有湖南网民发帖质疑曾侃融“引咎辞职”后依然在职的现象。>>>详细
两位被免官员的复出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几大门户网站,都转载了这条新闻,短短几小时之内,参与评论人数就超过了5万。媒体和网民的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的状况,表示不理解、愤怒而又无奈。
【网民声音】
被免官员复出不能漠视民意
网民“公民西西弗斯(@pinge1978)”:由纪委立案,还是检察机关立案?不知道。立案后是撤案了,还是认定两人无违法行为因而无需追责?不知道。免职是临时性的处理措施,还是定论性的责任追究?不知道。真问责还是假问责?这个总算知道了。
网民“毕诗成”:被处理的官员是退出还是复出,都要有一套透明而且严格的“考核结论”,问题官员“干干净净”复出,是对受伤害的民众负责,是对官员奖惩体制负责,也是对每一个官员负责。
网民“江锡钰”:当时向全国人民宣布的立案调查结果不知所踪,却等来了二人双双复出的消息,这怎能不让网民们失望甚至愤怒?网民“徐林林”说,事实表明,“立案调查”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成了当地官方搪塞、敷衍公共舆论,为问题官员遮丑压惊的挡箭牌。>>>详细
猫扑大杂烩:在如今的民意时代,不能不考虑民意,只有符合民意的问责官员复出和晋升,才不会影响政府的威信,任何逆民意的复出和晋升,对政府公信力都是一种伤害。因此,应把对问责官员问责期内表现的评价权交给民意,把问责官员复出和晋升的决定权也交给民意,这是消弭争议的最好办法。>>>详细
网易陕西省网友:犯过错误的干部不一定都要一棍子打死,这要看他所犯错误的性质与大小,还要看他的民愤程度。干部复出应当有一个复出的理由,对群众有一个说法。>>>详细
还有一些网民认为,干部任用是一个信号,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被免职官员复出无可厚非,但是要充分重视民意,不能让责任追究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详细
天涯杂谈:其实,说白了,这些受处分的官员,就是来“顶缸”、“背黑锅”的,用个术语叫“舍车保帅”,他们就是那个车”。
你想,某个地方,桥塌了,矿漏了,楼倒了,水淹了,火烧了,人死了,总要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吧,总不能把大家都放倒吧。这时,一些与事故有些关联的官员(一般不是主要官员,或不是最主要官员),就得挺身而出,充当“替罪羊”,换的大家平安无事。
如果说当初停职、免职是迫于舆论压力、是为了平息民愤的需要,那么风波过去后,官员换个马甲纷纷复职或调职,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又或者说,一边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对群众负责,要严肃处理“不当言论者”,一边坐等事态平息后,继续粉墨登场,唱着双簧,瞒天过海、暗度陈仓,到底是出于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是糊弄群众的需要呢??>>>详细

行政问责制是指对现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自2004年4月,问责制被大规模地引入到行政机制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