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参与者需要自律
◇媒体要有自律机制
◇不虚构不编造是一条底线
◇对意见表达应有开放的态度,尊重差异
记者:我们注意到,2010年底,新浪率先推出“辟谣账号”。今年,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辟谣账号”大多成了标配,但网民似乎不买账。怎么看待这些“辟谣账号”?
陈昌凤:尽管网民不太信任“辟谣账号”,但媒体的自律机制仍很重要。Twitter上就有十大假新闻排行,我们各大商业门户网能设“辟谣账号”,派专人审查自己网上的事实,尤其引起重大影响的错误事实,去纠正它,很有意义。
叶青:现在有个网民组织,叫“真相挖掘机”,发现问题就怀疑,就去挖,很有意思。这种群体如果有几方面专家,比如有人历史知识丰富,有人某方面经验丰富,把真相告诉大家,对于清除谣言非常必要。
陈昌凤:去年开始,北京市网络协会在各大网站开展了网络评议会活动。这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自律,通过网民来做评议和纠正。网站组织工作组,召集网民中的热心人,像巡视员一样,清除纠正各类低俗、不实信息。
市场的力量也不容忽视。企业网络营销,尽管也有虚假的、用了“网络水军”的,但通过同业竞争、互相制衡,一些信息也能逐渐明确、纠正。当然,过于商业化或消费主义的诉求会导致各种各样的网络问题,这是客观存在,可以通过道德力量、社会责任、法治规范,引导企业自律。
邓建伟:无论公安机关,还是我个人的观点,公民参与都要对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你不能虚构、编造,这是一条底线。
喻国明:谈到伦理底线,要分不同的层面。如果商业机构购买了很多ID,共同发出一个信息造势,这种造势对社会舆论产生误导,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但对网民来说,应该有比较大的宽容尺度。因为人们需要对某些不如意的事情宣泄情绪。在互联网上宣泄,代价相对最低,否则可能出现其他形式的宣泄。而且透过这些不同的表达,能让政府和有关部门看到社会中的人心所向,既有“安全阀”作用,又为执政提供参考。因此,对于意见表达,应该有更加开放的态度,尊重差异,允许表达不同的利益观点。
当然,在事实表达层面,不能有主观恶意的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