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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邓小平亲自批准一张私人护照始末

2013年01月29日 08:39:11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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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亲作指示:应予批准

  1974年的沈某宏已是个40岁的“王老五”了,他曾经的美好心愿是当年6月与赵某华在上海完婚,然后同去美国定居。沈某宏是美国一所大学的副教授,9月份开学前他必须返回学校教书。

  然而,现实与理想大相径庭,在上海探亲的几个月里,他虽已获得美国政府批准赵某华入境结婚的许可证,可上海未婚妻这里的审批调查却没完没了,无法给予他明确的答复。沈某宏权衡再三,对赵某华说,赴美的签证迟迟不下来,他等不及了,只能先独自回美国教书去。他要赵某华静候佳音,哪怕等再长时间,只要签证下来了,他立刻前来接她。

  转眼到了第二年,沈赵二人等来的不是佳音,而是公安部门不予签证的决定,甚至于传到沈某宏耳朵里的还有对他未婚身份持有的怀疑态度,这让沈某宏既气愤又无奈。

  1975年12月,一封由美国华人进步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以航空挂号信的形式寄到了静安区公安分局。在这封信里,美国华人进步会着重就沈某宏的单身,以及与赵某华的婚姻之事做了证明。可犹如石沉大海,赵某华赴美的签证并没有因此有转机……

  为了与赵某华结为夫妇,沈某宏在美国从没停止过努力。他不断地通过信件表达心愿,词意恳切又真诚。在1975年给静安区公安分局“执事先生”的一封信里,沈某宏写道:

  “鄙人于1972年夏随家母返国观光,亲眼目睹新中国猛飞突进。在伟大的毛主席领导下一日千里,人民生活安乐,身为中国人无论在国内国外皆感自豪。在访问旧亲友中又重遇赵某华女同志,因觉伊思想前进,生活相互,办事认真,具有新社会主义新女性典型,故双方感情渐增,在双方家长同意下订婚。待鄙人翌年返国后结婚。次年,中国驻美联络处成立,经与一位主持人纪立德先生商讨,径告赵同志可单独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出国结婚,故自1974年5月获得美国政府批准未婚妻入境结婚许可证,即由赵同志向贵局申请出境。一年半来,叠接我未婚妻来信谓贵局每次接待和蔼可亲,并保证人民政府会照顾。鉴因双方年龄已长,相加已超过70岁,而鄙人旅居异域多年,万事皆备只欠东风,故敢于在国际大好形势之下,东风压倒西风之余,陈书贵局,顾念赵同志与鄙人万里之情,结为百年之好,盼东风早临,若祷书不尽意,一切容赵同志面谢,此祝祖国继续猛进! ——旅美中国教授沈某宏上”

  不管沈某宏写的是由衷之言,或在“拍马屁”,我想,信中写道两人年龄相加已超过70岁,他们要求的只是人之常情:组建家庭,读信者应该为之动容吧?可惜很遗憾,沈某宏没有获得只字片语的回复。

  一晃,中国大地响起惊雷,“四人帮”被一举粉碎了。远在美国的沈某宏从中再次看到了希望,1977年1月14日,他又提笔给静安分局的“执事们”写信:

  “自从美国各大报章电视上得悉祖国近揪出‘四人帮’,大快人心。各地农工业欣欣向荣,亿万民众势力拥护华主席英明领导,人心振奋。国外华侨不禁称庆,愿日后继续为祖国处处上进好消息向美国异邦人民宣扬尽最大努力。鄙人曾于过去3年来屡次向贵局上书有关我未婚妻赵某华来美完婚事,因遭‘四人帮’控制旧市委,一直未得音讯,诸如此类事件不无影响美国华侨社会人心,故3年来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毫无进展。今在上海新市委领导下气象焕然一新,谅我未婚妻来美完婚事必能受到眷顾。鄙人旅美20多年,今日是我最兴奋愉快一天,祝祖国猛进。——华侨教授兼中美人民友谊会沈某宏上”

  但当时 “四人帮”虽然倒台了,“左”倾思想尚存。在市公安局1977年9月3日的批复中仍这样写道:你局公一发(1977)315号来函收悉,现将赵某华申请去美情况报告如下:

  “赵某华,女,34岁,上海市人,出身资产阶级……据赵某华称:美籍华人沈某宏与其家是世交,双方父亲是几十年的老同学。 1972年8月沈某宏随其母归国来沪时与赵订婚。之后,赵多次申请(沈也多次来信)要求批准去美结婚。据沈某宏来信称,他是美国队三藩市‘华人进步协会’的执行委员。根据公安部和外交部‘关于从严批准中国公民在美定居’的指示精神,我们意见赵某华在美无直系亲属,拟不批准其去美……”

  10月12日,相关领导再次做出了“劝阻”的指示。

  然而,就在大家认定赵某华赴美被拒已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10月13日晚上,公安部给上海市局打了电话。对方说,沈某宏就与赵某华去美国完婚的事写信给了邓小平。邓小平相当重视,10月12日作了指示:“我意,如无其他政治问题,应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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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俞胜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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