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户口秩序大整顿
叁
整顿门(弄)牌
编钉门(弄)牌是对户口进行严密管理的基础。由国民党统治时期沿袭而来的70多万块门(弄)牌,无疑是保甲制度的产物。整顿旧上海门(弄)牌作为人民政府实施户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被迅速提上了议事日程。
上海编钉门(弄)牌,始于1862年。这年9月1日,上海道台吴煦出示布告,晓谕各铺户、居民,令各店主、户长,将刊刻华、英文的门牌挨户张贴悬挂。1908年,清政府发布《清查户口章程》,令每户门口张贴号牌,注明某里某街,以便清查。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曾于1915年和1929年两次颁布清查户口办法,规定在清查户口时,按户填发门牌悬挂。在租界,殖民主义者为强征赋税,曾于1883年7月,对界内住户编钉门牌,遭到居民强烈反对。
历史上上海门牌号码的编钉原则是:一般按街道、里弄、村宅的走向,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左单右双编制。如两建筑物间距超过4米,则留出备用号码。门牌式样有:公共租界为蓝底白字,正方形(甲种);法租界为蓝底白字,长方形(乙种);华界为白底黑字,长方形,并标出路名(丙种);还专门用于“棚户”的门牌和临时建筑物的门牌(丁种)。弄牌式样,在租界,略大于门牌;在华界,与门牌相同。
在历经清王朝、帝国主义租界、民国等各个时期的反动统治之后,上海的门(弄)牌呈现出形态各异且杂乱无章的特点。1946年,市警察局虽进行过一次整理,却并不彻底。随着日后建筑房屋、路名更改、违章搭建等的频繁变化,门(弄)牌已失去了其应有的识别指引功能。
为整顿市容,管理社会治安,配合户籍登记工作,市公安局行政处户籍科及各分局户籍股负责着手整顿全市门(弄)牌工作,于1949年6月14日制定门牌整顿工作计划,确定整理门牌的原则和步骤。先期选择街道里弄门牌复杂的普陀分局为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行。9月5日,市公安局发布整编道路里弄门牌临时办法训令。按照“一般维持现状,个别调整补充”的原则,原有甲、乙、丙、丁四种门牌仍维持现状,仅对以下几种情形作部分调整或补充:未并列采用中英文名称的弄牌;仅有里、坊、村、宅等名而无弄牌;旧工部局编钉的铝质门牌;自行编钉非法门牌;牌面剥蚀难以辨认;门(弄)牌缺漏、重复、次序颠倒,以及新建房屋的编号。另添戊种临时号牌,凡非正式建筑或未向工务机构领有执照的违章建筑,都适用编钉临时号牌。对于特别混乱的门弄号,则视情进行全弄整编。至年底,共整补的弄牌、门牌有14万余块,初步健全、统一了全市门(弄)牌编号,为市民群众申报户口,安装电灯、自来水,寄收信件提供极大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