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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妇的“共居”生活,多少无奈

2013年01月04日 08:59:38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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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居”生活怎样和谐

  婚姻关系专家认为:一旦离婚夫妇陷入这种两难境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接受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的事实,然后彻底改变对另一方的看法。

  33岁的露西·史密斯是一位经理助理,她说:“在结婚两年之后,我和丈夫逐渐认清自己并不适合对方。我们经常吵架,原来的爱意早就灰飞烟灭了。 ”她的丈夫、37岁的凯文是一名普通建筑工人,夫妇俩现在所住的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当开始协商离婚协议时,他们意识到谁都无法承担搬出去住的昂贵费用,而且房屋贷款还没有还完。

  露西说:“凯文的确从父母那里继承到了一所小房子,但有个长期房客一直住着。我还指望凯文收取房租来帮我还房贷呢! ”

  最终,露西和凯文达成了协议:离婚后继续合住一套公寓,难题就解决了。

  露西说:“我们纯粹是踩着石头过河,虽然感觉上有些别扭,但相处得还算和谐。公寓里有两间卧室,但只有一张床。在前几周,我们还在一张床上睡觉。最终,我买了一张单人床,在客房里可以单独睡了。 ”与此同时,露西尽量避免在家中呆过长的时间,她每天早上6点钟就起床去游泳,然后直接去上班。晚上,露西会去看望朋友或是奶奶,到快睡觉的时候才回家。

  经过一段时间以后,那位长期租户最终从凯文的继承房产中搬了出去,于是凯文和露西各自过上了自由的生活。

  即使对于莱昂内尔和塔玛拉来说,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有所改善,看似融洽地共同生活着。塔玛拉说:“我们同处一个屋檐下,但都不怎么打照面。这听起来有些残酷,但我们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 (臧恒佳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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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俞胜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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