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7年10月10日,日本福岛,原告和律师在法院外。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灾民诉讼案在福岛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庭长金泽秀树命令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向原告支付总额约5亿日元的赔偿金(约合人民币2929万元)。福岛地方法院认为,日本政府本能够预见巨大海啸的发生,避免事故的发生。(图片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