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像荷兰藏家至今从未出示证明文件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 自今年3月荷兰藏家委托人就章公祖师肉身像首次发布声明至今,新华社记者一直与藏家、法律界人士以及中国文物部门接触,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持有肉身像的荷兰藏家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继续坚称,他有充分证据,“可以科学地证明自己的肉身像绝对不是来自(福建)阳春村”。
然而,中国文物部门早已表示,章公祖师像属于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被盗文物,有关证据相互印证、环环相扣、清晰确凿。
荷兰藏家到底有什么证据?专家对他所说的证据又是怎么看?
【不曾出示的证明文件】
荷兰藏家委托人今年3月23日在首份声明中说,上一手持有人于1994年冬至1995年初在香港获得这尊佛像,1995年中将佛像运到阿姆斯特丹,他本人于1996年中将其收藏。照此说法,佛像在香港现身的时间、抵达荷兰的时间均早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发现佛像被盗的时间——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日、公历1995年12月15日。藏家据此认为,他手中的佛像并非来自阳春村。
声明未附任何相关证明文件。记者要求藏家委托人出示证明文件,未获答复。
荷兰《新鹿特丹商报》3月26日刊登藏家采访文章。藏家说,他有证据表明自己早在1995年中就在荷兰见到了这尊佛像。
荷兰《新鹿特丹商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