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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华购房限制十年首打破 影响几何?

2015年08月28日 15:30:1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外籍人士在境内购买住房的限制十年来首次被打破。中国住建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六部门27日联合发文,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一定程度上取消了外资投资房地产和购房的限制。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六部门2006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其中一大看点是放松了对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购房的部分限制。

  六部门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此前,2006年文件对于境外个人购房曾设有“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限制。

  六部门还调整了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有关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明确一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执行。

  记者查阅发现,2006年文件曾要求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只有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才按现行规定执行。

  此次调整一定程度降低了外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的门槛。按照现行规定,如果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如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

  此次六部门还取消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六部门表示,此次调整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我国楼市自2006年起实施“限外令”,彼时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内楼市处于低谷期,大量外资通过投资中国房地产进入中国市场。为了防止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炒房套取汇差,进一步抬升中国房价,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境外资金在境内购房的政策。2007年后,房地产更被列为外商投资“限制”行业,2009年底推出“向境外投资方出售国内资产征税”的规定,2010年11月,外汇局规定境外人士只能买一套房产。

  这次中国放开“限外令”其实早有预兆。今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就曾表示,欢迎外国人来中国买房。此外当月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修订)》中,也删除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全部限制类条款。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楼市对外资的吸引力已不如当年,此次松绑只会释放微量的境外需求,不会对房价有明显拉升作用。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说,六部门的通知还要求,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这意味着地方限购政策对境外个人购房者同样没有放开。

  该报道还援引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的分析说,虽然“限外令”的放松会打开部分外资置业能量,但目前并不会对国内楼市产生过大影响。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外汇借款结汇须缴付注册资本金这一项,对外资在投资物流地产、商业地产、产业地产有一定帮助。

【纠错】 [责任编辑: 张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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