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产假时间之长,令大多数国家自叹不如

斯德哥尔摩街头的“奶爸”。刘一楠/摄
所谓“慷慨”,首先是瑞典产假时间之长,令大多数国家自叹不如。
依照瑞典法律,准妈妈可以在预产期前7周开始休预产假。从孩子出生到一岁半,父母可以完全休假在家。在孩子8岁或读完小学一年级以前,父母可以将工作时间缩短最多四分之一。以每日8小时工作为例,带孩子的父母可以每天只工作6小时。
不过,上述“产假”并不是带薪休假,只是受法律保护的产假时间。瑞典人休产假期间的收入并不是由单位承担,而是主要依靠领取政府发放的产假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瑞典的产假补贴之高同样令人感到“慷慨”。从孩子出生到8岁以前,父母双方共有480天产假可领取补贴,其数额大致相当于休假前实际收入的80%。
除领取政府补贴外,劳动者还可以同雇主就产假期间工资或补贴进行协商。一些雇主为留住人才,愿意给休产假的员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薪水,以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瑞典法律还规定,雇主不得对休产假的员工“态度冷淡”。原则上,员工休完产假后的工资不得低于休产假前。
瑞典斯堪迪亚银行首席财务官埃米尔·韦斯特格伦就是从休产假中“获益”的典型之一。当韦斯特格伦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他为照顾孩子休了一年半的“产假”。其间,银行不仅为他发放额外补贴,甚至在他休假结束后还给予升职奖励。
“休产假不应该成为人们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障碍,”韦斯特格伦说,“无论是哪个级别的员工,银行都鼓励他们休产假;当一名员工休完产假回来上班的时候,他的人生已经变得更丰富,这是我们银行的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