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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公约》缔约方外交大会通过《维也纳核安全宣言》

2015年02月10日 23:36:26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维也纳2月10日电(记者王腾飞)《核安全公约》缔约方外交大会9日在位于维也纳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举行,会议通过了《维也纳核安全宣言》。

    《核安全公约》是全球核安全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此次大会的召开是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全球核安全体系进行深度调整的重要标志,得到各缔约方高度关注。大会基于瑞士提出的修约提案,就吸取福岛核事故教训、如何进一步加强全球核安全进行了讨论,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了《维也纳核安全宣言》。

    《宣言》是本次外交大会的重要成果,也是《核安全公约》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宣言》肯定了各缔约方在福岛核事故后采取的一系列核安全改进措施,要求通过国际合作进一步提高全球核安全水平;在自愿和激励性原则的指导下,要求各缔约方的新建核电厂满足《宣言》中提出的安全目标;鼓励各方充分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有效实施《核安全公约》履约活动。《宣言》向全世界展现了公约缔约方对于核安全的承诺。

    在本次外交大会上,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就如何加强中国及全球核安全做了重要发言,得到各缔约方高度赞同。

    刘华表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核安全,积极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切实履行《核安全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深入研究和汲取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通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制定《核安全规划》、推动《核安全法》立法以及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等一系列工作,促使核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国主张任何提高核安全的措施必须内涵清晰,合理可行;中国支持在各方最大共识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形成富有成效的大会成果,向国际社会表明各缔约方团结一致、致力于不断提高核安全水平的信心和决心。

    参加此次会议的中国代表团由来自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外交部、国防科工局、国家能源局和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等单位代表组成。中国全程参与了外交大会筹备期间一系列活动,与各方广泛磋商,充分表达中国立场与观点,推进各项工作的进程,为外交大会最终达成积极成果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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