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塔什干10月8日电(记者沙达提)第十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8日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就推动犯罪资产追回国际合作、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检察监督等专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会议纪要。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等国的总检察长,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新枫,以及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印度、伊朗、蒙古国、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国代表参加了会议。
曹建明在开幕式上说做专题发言时表示,中国愿意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一道,在上合组织精神指引下,建立完善更加有效的犯罪资产追回、环境司法保护的区域合作机制,交流分享在企业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凝心聚力,携手同行,共同开启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检察机关友好合作的新篇章。
会议期间,曹建明分别会见了与会各成员国总检察长、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就发展双边检察关系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