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正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全文)
2013-11-26 20:22:01 来源: 新华网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评论
图集

    新华网布加勒斯特11月26日电 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6日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与会各方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全文如下: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

    2013年11月26日,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罗马尼亚总理维克托·蓬塔、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埃迪·拉马、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主席维耶科斯拉夫·贝万达、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理普拉门·奥雷沙尔斯基、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理佐兰·米拉诺维奇、捷克共和国总理伊日·鲁斯诺克、爱沙尼亚共和国总理安德鲁斯·安西普、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托、立陶宛共和国总理阿尔吉尔达斯·布特克维丘斯、马其顿共和国总理尼古拉·格鲁埃夫斯基、黑山总理米洛·久卡诺维奇、波兰共和国总理唐纳德·图斯克、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理伊维察·达契奇、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罗伯特·菲乔、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总理阿伦卡·布拉图舍克以及拉脱维亚共和国总理瓦尔季斯·东布罗夫斯基斯的代表埃德加斯·林克维奇斯外长出席会晤。出席会晤的领导人对罗马尼亚作为东道国为会晤成功所作努力表示赞赏和感谢。

    与会各方回顾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取得的成就,积极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为巩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传统友谊、加强政治互信、深化务实合作、促进人文交流,推进中欧关系全面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一致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契合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各自发展特点与合作需求,符合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

    与会各方强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相辅相成,并行不悖,愿继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和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致力于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打造成为中欧合作的增长点,服务各自发展,造福各国人民,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并为处于不同文明、不同制度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为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一步发展,与会各方围绕“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表示将根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欧盟成员国并将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合作。

    一、每年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梳理合作成果,规划合作方向。各方将尽早商定2014年会晤举办时间和地点。

    二、根据合作发展情况,适时考虑制定中期合作规划。

    三、促进投资经贸合作

    (一)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致力于促进相互投资,提升经贸合作规模和水平。在扩大贸易规模的同时,努力减少现有贸易不平衡现象。

    (二)宣布2014年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投资经贸促进年”。在促进年框架内:

    1、举办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

    2、在中国举办中东欧国家商品展。

    3、在中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研讨会。

    4、在中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研讨会。

    5、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推介会。

    6、在捷克举办中国投资论坛。

    7、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

    8、支持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商会组织将根据自愿原则参与。

    (三)鼓励中小企业在经贸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探讨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中方欢迎中东欧国家参加2014年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愿为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设立专场。各方支持中小企业加强在绿色技术领域的合作。波兰将在波兰国际环保科技展上举办专场活动。

    (四)鼓励企业探讨利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五)鼓励各方在保证供给、满足各自检验检疫要求的前提下发展农产品贸易。

    (六)支持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欢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相关机构、企业及团体根据自愿原则参与。

    (七)轮流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

   1 2 下一页  

+1
【纠错】 责任编辑: 刘阳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济南:大熊猫园内散步尽享美好春天
济南:大熊猫园内散步尽享美好春天
长兴花香浮动 正是踏青好时节
长兴花香浮动 正是踏青好时节
雨后西湖晴归来
雨后西湖晴归来
新疆塔里木:棉花播种忙
新疆塔里木:棉花播种忙

01002003030000000000000001110869118305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