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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形成了“10+1”、“10+3”、“10+6”和“10+8”等层次丰富的众多合作机制。
“10+1”、“10+3”是指东盟10国分别与中国、日本、韩国3国(即3个“10+1”)以及和中日韩3国合作的机制。
“10+1”和“10+3”合作机制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10+1”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10+3”在24个领域建立了66个不同级别的对话机制,其中包括外交、经济、财政、农林、劳动、旅游、环境、文化、打击跨国犯罪、卫生、能源、信息通信、社会福利与发展、科技、青年、新闻及教育共17个部长级会议机制。
此外,在东盟的推动下,2005年12月,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吉隆坡举行首届东亚峰会。由于峰会有16个参与国,即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因此峰会也被称为“10+6”峰会。在2011年11月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六届东亚峰会上,美国和俄罗斯首次成为东亚峰会成员国,东亚峰会机制也由此扩大到“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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