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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犀牛、老虎减少,究竟谁之过?

2013年08月01日 07:15:37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立场:保护监管担大国责任

  “大象、犀牛、老虎减少由中国引起”这一说法并不符合中国的真实情况。然而,面对复杂因素造成的部分野生动物濒危的局面,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直在为世界野生动物保护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通过积极的保护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我国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存区域,使濒危物种消亡的速度减缓。

  不仅如此,中国还正确处理了保护、繁育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印红表示,“对于中国来讲,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定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方针。”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管理方针,针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总量不足的现状,我们在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方面有三个基本的准则:一是要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积极驯养繁殖。三是合理开发。合理开发主要是政府建立合理利用秩序,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

  同时,中国还实施严格的贸易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表示,“中国对象牙的贸易主要用于象牙的精美雕刻工艺的传承。有资格的企业必须要有合法的象牙原料来源。这些原料来源都是这些企业从非洲通过公开拍卖,在CITES秘书处的监管下完成的。”

  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濒危物种公约》秘书处对中国的象牙交易监控和市场状况进行审核后,认为中国在控制象牙交易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中国已经符合《濒危物种公约》规定的标准,同意中国作为特定的非洲国家库存象牙的贸易伙伴国。

  “野生动植物是可再生资源,科学合理地利用管理可以做到可持续性发展,”孟宪林说,“但科学管理并不意味着过度保护,其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过度增长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

  除了一直严格监管,合法加工、贸易,中国还在立法、执法等多方面加大力度打击象牙非法贸易。2011年12月,中国成立了部门间CITES执法工作组,整合林业、海关、农业、工商和公安各方面力量,对内协调开展CITES执法活动,对外开展国际野生动植物执法合作。

  据悉,协调小组在成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已连续两次获得“CITES秘书长表彰证书”,这在世界各国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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