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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重判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者

2013年05月31日 07:06:47
来源: 新华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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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南华早报》5月30日报道】题:中国最高法院下令坚决重判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内地的各级法院已经得到命令,对侵犯儿童者给予重判。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3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名教师多次强奸、猥亵7名小学女生而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命令是在公众对多起性侵儿童的事件越来越气愤之时发布的;在过去的20天里,至少有7起此类案件被曝光。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对媒体说,性侵儿童的教师应该从重处罚。她说:“各级人民法院应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

    被处以死刑的这名47岁教师在2009年到2011年期间强奸、猥亵7名女学生。他还强迫女童看淫秽录像,在性侵时给她们拍照。

    另外两起案件没有涉及对儿童进行性侵:一名女性因将5岁的继女殴打致死而被判死缓;一名男子因指使未成年人入户盗窃并犯有敲诈勒索罪而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5月8日,有报道称在海南万宁,6名小学女生遭到一名校长和一名政府职员性侵。新华社报道说,该校长已经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美联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今天誓言要打击针对儿童的犯罪,公布了三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包括对一名多次强奸、猥亵7名学生的小学教师执行死刑。

    这个消息似乎是为了回应公众对最近一系列性侵女学生的案件的愤怒。本月,至少有4名小学教师因为涉嫌猥亵年纪较小的学生———一些受害人只有8岁———而被拘留。

    官方的新华社周三报道说,海南省一所小学的原校长陈在鹏被以强奸罪提起公诉。此前,他曾在一家宾馆与4名不到14岁的女学生待了一晚,据说对她们进行了猥亵。

    本周,国有媒体还报道说,另外三名小学教师———分别在河南省、湖南省和深圳市———因为涉嫌猥亵而被拘留。

    这些指控令中国公众气愤不已。他们要求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方法来保护儿童,对罪犯从重处罚。

(未经《参考消息》授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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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林杉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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