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总统特赦“惯例”为何难割舍
总统也曾被特赦
传统上,韩国总统有在节日和任期结束前发布特赦令的惯例,1987年“民主化”后的每一届政府都不例外。进行特赦的“理由”通常是对各派力量进行“怀柔”,促进“国民融合”。不过,特赦也常被总统作为解决任期内 “历史遗留问题”的手段。
1992年圣诞节,时任总统卢泰愚曾特赦了私入朝鲜的左翼议员林秀卿等26人,其中也包括前总统全斗焕弟弟在内的前政权贪腐人士19人。1997年,任期末的金泳三总统特赦了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而后两人正是前军事独裁政权的头面人物。2002年底,金大中总统赦免了其大选对手李会昌的支持者和一众财阀头目;而在这之前,金大中任内的光复节特赦中,李明博被复职,从而开启了其成为首尔市长和韩国总统的大门。在卢武铉总统的特赦名单上,则包括了金大中、卢武铉和李明博各自的亲近人物,而青瓦台前总务秘书官崔导术的被赦,引发了赦免是为“挽救亲近”的责难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