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开局 助推亚洲区域一体化
新华网南宁12月12日电(新华社记者韩洁、程群、李斯博)12日在广西南宁闭幕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十八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部长联合声明,并签署了《关于成立区域电力协调中心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会议决定成立GMS铁路联盟,承诺加快建立GMS知识平台,多项积极务实成果开启了该机制迈向新十年的大幕,推动GMS交通走廊向经济走廊转变。
GMS经济合作机制于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成立,其成员国包括澜沧江—湄公河沿岸的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六国,其中中国云南和广西两省、区政府参与具体合作工作。
分析人士指出,时值GMS合作第三个十年开局之际,以“新起点,新发展:巩固20年合作成果,提升未来合作水平”为主题的GMS第十八次部长级会议释放出中国及其周边近邻进一步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信号,在全球经济低迷背景下将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说,世界经济复苏缓慢的形势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观,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加强合作,进一步挖掘次区域经济增长的潜力,创造内部需求,提高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至关重要。
此次会议上,加强电力贸易成为各成员国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合作的新亮点。各成员国同意按照会员制方式建立区域电力协调中心,作为政府间组织,该中心将主要承担区域电力规划及电网标准研究、电力市场运行协调和交易监管等职能。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发展与GMS各国的电力合作。自2004年9月云南河口至越南老街110千伏线路正式送电以来,中国南方电网一直通过送电通道向越南北部八省送电;云南电网与越南、老挝、缅甸国家电网已实现互联互通,截至今年9月底,云南电网已对越送电累计电量约为218.4亿千瓦时。
各成员国代表认为,区域电力协调中心的成立,将推动各成员国更加充分利用次区域能源资源,进一步满足各国发展所需的电能储备,加强各国在电力调度、电力监管和电力建设上的合作,公平分享电力贸易带来的收益。
谢旭人指出,成立区域电力协调中心和GMS铁路联盟,是开展GMS经济合作以来首次以一种机制化的安排来促进区域内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标志着GMS经济合作在完善政策和项目协调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会议还批准了《GMS人力资源战略框架及行动计划(2013-2017年)》,并审议通过了《实施降低GMS地区流动人口感染艾滋病风险备忘录的行动计划》以及交通与贸易便利化的相关成果文件。
分析人士指出,一系列新规划的实施无疑将极大促进GMS区域经济合作,但随之而来的项目融资问题也值得关注。
出席会议的缅甸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部长甘佐说,当前GMS区域经济合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资金来源等方面的难题和挑战。
对此,亚行副行长史蒂芬·格罗夫表示,GMS区域经济合作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亚行将一如既往为推进GMS经济合作机制提供支持。
此次会议上,GMS各国部长们还就制定“区域投资框架”的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区域投资框架”明确了未来十年GMS经济合作的新项目和新举措,帮助GMS各国将交通走廊打造成为经济走廊。
据介绍,截至目前,GMS经济合作共动员了超过150亿美元投入次区域交通、能源、信息通信、农业等重点领域的合作项目。与20年前相比,GMS的经济发展实现快速增长,部分国家的人均收入增长了十倍或以上,贫困发生率下降了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在这一机制下,中国致力于参与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作为中国对接东南亚前沿和窗口的广西,与GMS各国贸易与投资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10月,GMS国家在广西设立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共158家,合同外资总额4.08亿美元。
“作为GMS经济合作机制的一员,中国既是合作的受益者,也为合作提供大规模的支持。”谢旭人表示,今后中方将继续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并将为编制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跨境传染病防控、加强GMS成员国机构能力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让中国的发展更多惠及周边国家。(参与采写:翁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