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名人商标的八大启示
1、名人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姓名及肖像权,那就是个人名。因此,“准名人”在有可能成为名人之前得有专人管理和经营自己的品牌,以免品牌受到影响,品牌价值流失。最近如NBA后起之秀“哈佛小子林书豪”的的名字遭抢注就是一个典型个案。
2、有钱能使鬼推磨,抢注名人商标源于巨额经济利益驱使。因此,抢注商标已成为国人眼中非常有‘钱途’的朝阳产业,“职业注标人”、“商标倒爷”,“抢注专家”层出不穷。
3、商标抢注,处处留心皆商机。“东方之子”曾经是央视的品牌栏目,却被注册成了汽车名,“荷塘月色”出自朱自清小说,如今成了某房地产企业品牌楼盘,国内第一笑星本山大叔的名字谐音“赵本衫”商标被北京一公司成功注册,并以1000万人民币价格向国内服装生产企业进行推荐。可见注册这些商标的人功夫真不浅,要有超强意识才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商标注册之商机,可见处处留心皆财富。
4、抢注名人商标者,不仅要会识别更要善抢注。会识别是指识别该名人的影响力与品牌在目标市场的价值;而善抢注则是指抢注该商标不会破坏名人的名誉和形象,同时也能获得法律和工商总局的认可。美国歌坛天后布兰妮,是当今世界流行乐坛炙手可热的巨星。可是,她的芳名却被深圳一家贸易公司所抢注成为钟表类商标“布兰妮BRITNEY”,尽管美人提请诉讼,却无奈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5、抢注名人商标不违法,但须谨慎。尽管“从法律的角度看,抢注名人姓名作为商标并未侵权。”但如果涉及到影响名人形象和名誉则会受到公众制裁。当年,香港谢霆锋红透香江两岸之时,有企业注册一种名叫“泻停封”的止泻药,一时成为娱乐圈的笑谈。广大“锋迷”及消费者认为该药名是对其偶像的大不敬,因而很反感,并在网上联名拒绝购买该商品,这就损害了企业声誉,对企业今后发展殊为不利。
6、小商标暗藏大“利”“害”。名不见经传的深圳唯冠诉美国苹果“iPad”商标侵权,被比喻成“蚂蚁与大象的较量”;而美国“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指控中国乔丹体育公司侵犯自己姓名权则又是为了什么呢?尽管“乔神”一再申明不为钱不为利,只为名,其实最终在谈判桌上也是有可能通过钱来解决的,这都是利益使然,作为NBA山猫队大股东“乔神”最近日子并不好过,我们对结果拭目以待;
7、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中国有许多企业不注重对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吃亏了,受害了,才想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殊不知如今的市场不只是在国内,已是全球化的市场。国际洋品牌想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品牌想走向全世界,难免会产生冲突与竞争,因此,保护自身品牌和知识产权必须放在国内企业的重要位置。
8、产品有个好名字固然重要,有过硬的产品更重要。企业除了要重视自身的品牌建设,更要重视产品的质量,把顾客价值放在第一位才是最重要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来源:慧聪网)
企业不能靠山寨名人过日子
这种抢注商标行为或许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这不是恶意抢注的理由。公众欣赏的企业,应该是诚信经营、持续创新、形象至上,在逐利的过程中坚守着道德底线。自己不去努力创新,而是利用法律的空当,抢在别人前面注册商标。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不禁止,就纵容支持这类行为。放任此类行为,只会对企业道德、社会道德产生杀伤。这种踩着别人肩膀上位的做法,不符合我们对企业精神的理解。
而且,我们很担心,当一个市场痴迷于抢注商标时,会失去前进的动力。这些年来,经济上一直有着后发优势和后发危机之争。一些人认为,跟在别人后面走,可以省下不少力气,这是后发优势。但没有想到,老跟在别人后面,跟着跟着,会上瘾的。最终,再也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跑到前面,只能在竞争中被无情淘汰,这就是后发危机。这些年来,我们的企业在商标建设上并不尽如人意,与这种抢注商标折射出来的短期思维、投机心理,难道没有一点关系吗?
或许法律不能制止、制裁这种行为,但在舆论上、在道义上,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做法。靠抢注或者山寨乔丹过日子的企业,怎么可能赢得业界、世界尊重?一个弥漫着投机心理的实业,怎么可能拥有光辉未来?(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