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学生被校警击毙
最近,关于校警是否“滥用武力”的争议再次升级。得州一名16岁男孩在被问及为何没戴校徽时“拒绝合作”而遭警棍电击,之后“辱骂”警察,在校警打算逮捕他时,又试图咬住对方。虽然他从未有过犯罪记录,但最终仍被起诉。
有时候,使用武力的结果不只是致伤,而是致命。一名名叫杰米·冈萨雷斯的15岁学生带着一把外形酷似真手枪的气枪到学校,并用这把枪指着校警,结果被击毙。许多人认为此事是警方反应过度了。
争议焦点
反应过度VS标准不同
得州奥斯汀一家公民司法权益组织的负责人福勒表示,零容忍政策原本只用于对付毒贩,但是现在却被许多学校在对付违规行为时引以为例。
福勒表示:“我们常常看到一些警察反应过度,对别人来说,这些不正当举止可能只是孩子气的表现,而不是违法。”学校警察以“破坏课堂”为由发传票的现象非常常见。
奥斯汀的珍妮·莫伊法官从事与青少年犯罪相关的案件已经30年了,她认为,自己经手的案件中,有些犯罪情节确实严重,但剩下的都是很轻微的。
莫伊法官表示她并非反对在校园中设警察,但是警察们在校园巡逻的方式也许应该和在普通街头有所不同。
此外,一些民间组织认为学校是凭借校警转嫁责任。
但是布莱恩·艾伦警长却不认同这一观点。艾伦警长是得州校警警长联合会的主席。他说:“校园里有相当数量违法的学生。在得州乃至在美国,如果你发出传票,你并不会被自动认定为有罪。你有机会在法官面前为自己澄清。”
不过艾伦也认为,校警介入的突发事件大多是普通的捣蛋行为而非“行为不端”,但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每个人判断标准不同而导致的。(彭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