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断专行的司法
美国总统如今可以决定一个人在联邦法院还是军事法庭受审。世界各国都嘲笑美国缺乏基本的合法诉讼程序保护。小布什在2001年获得了这种权力,奥巴马则延续了这种做法。
未经许可的搜查
美国总统如今可以下令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展开监视行动,包括强迫企业和组织提供关于公民经济、通信和交往状况的资讯。小布什通过2001年的《美国爱国者法》获得了这种广泛的权力。 2011年,奥巴马进一步扩大了这种权力,包括搜查从企业文件到图书馆记录的所有资讯。政府可以利用“国家安全信函”,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要求组织提供关于公民的信息,同时命令它们不得向相关人士告知此事。
秘密证据
如今,美国政府经常利用秘密证据拘押个人,或者在联邦法院和军事法庭上出示秘密证据。美国政府还强迫撤销针对美国的诉讼。做法很简单,那就是声称此案将迫使美国政府公布危及国家安全的秘密资讯。就连小布什和奥巴马政府作为行动依据的法律意见都成为了机密。此外,有些诉讼根本未被受理。联邦法院经常驳回基于宪法对种种政策和计划提出的诉讼。
战争罪
小布什执政期间,全世界都呼吁起诉给恐怖嫌犯实施水刑的人,但奥巴马政府 2009年表示,不会允许中央情报局雇员由于此类行为而受到调查或起诉。这不仅违背了我们的条约义务,也违背了纽伦堡原则。尽管美国长期宣称对别国战犯具有同样的权力,但当西班牙等国的法院着手调查小布什政府官员的战争罪时,据说奥巴马政府敦促外国官员不要允许审理此类案件。
秘密法庭
美国政府更多地利用外国情报调查法院这个秘密机构。这家法院扩大了秘密许可范围,把涉嫌帮助或教唆敌对国家政府或组织的个人包括在内。2011 年,奥巴马延长了行使此类权力的期限,包括允许秘密搜查并不属于某个确定恐怖组织的个人。美国政府坚称有权无视国会对此类调查行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