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国家报》11月23日报道】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3日提出了关于设立欧元债券(又称欧洲稳定债券)的几项措施,以达到强化欧元区经济治理能力的目的。
巴罗佐认为,欧盟成员国应扩大布鲁塞尔监督每个国家的权限,如果某个成员国出现了严重问题,欧盟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性救援。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应对当前的债务危机,并避免危机在未来重演。巴罗佐指出: “没有更强的经济治理能力,将很难维持统一货币。”
巴罗佐指出,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这三个接受了援助计划的国家的经验表明,各国“都倾向于不到最后时刻不接受援助,这不但造成本国形势恶化,而且还因为传染风险的提高对其他国家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不及时接受援助还造成最终援助成本的提高。为此,巴罗佐认为,欧盟委员会和欧洲中央银行应有权建议欧洲理事会对问题国家强制进行救援。但巴罗佐并没有说明强制实施救援的界限。
在监督和制约方面,巴罗佐认为,欧盟成员国应在本国预算得到批准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下一年的预算草案,最迟提交的期限应设在每年10月。欧盟委员会可以根据预算草案,以是否能达到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标准,来对各成员国进行监督。
此外,巴罗佐还认为,欧盟委员会应强化对经济失衡的成员国的监控力度,以避免其对欧盟整体的金融稳定造成风险。
巴罗佐提出的这些方案都收纳在“引入欧洲稳定债券可行性绿皮书”中。该绿皮书意味着欧元债券的创立迈出了质的一步。
德国总理默克尔则对创立欧元债券持反对态度。她坚持认为欧元债券“不会起任何作用”,认为应该“一步一步地”解决当前的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