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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实施满一周年 推行面临重重考验
2011年07月22日 13:37:56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分享分享到新华微博

    新华网华盛顿7月21日电(记者 阳建 蒋旭峰)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实施到21日已届一年。美国会当天就此专门举行听证会,对法案的进展和效果进行“检验”。总体来看,尽管法案在过去一年来为美国新金融监管体系做了不少铺垫工作,但实际成效却非常有限。而且,法案未来推行还要面对诸多压力和挑战,历程注定是长期而艰难的。

    周年“检验”

    美国会参议院21日召开听证会,邀请了美国主要监管机构负责人介绍法案的落实情况,以“检验”金融监管改革的进展和成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伯南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玛丽·夏皮罗、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代主席马丁·格伦伯格等金融监管改革主要参与和执行机构的负责人分别阐述了各自机构的进展情况。

    伯南克表示,此轮金融危机的破坏程度史无前例,而美国出台新的金融监管法案主要就是着眼于提高监管者对金融风险的监控能力,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的监管以及提高金融市场的抗风险能力等政策目标。

    夏皮罗指出,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实施一年来取得了不少成效,加强了危机后的金融监管。为了实现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定下的目标,美证交会被授权制定大量的实施细则。过去一年来,在超过90项强制性条款的制定中,证交会已提议或实施了逾三分之二。此外,证交会还完成了法案规定的20多份研究报告中的10份。

    格伦伯格也表示,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在金融监管法案的授权下,在自身监管领域和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合作中都取得了进展,有助于保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成效甚微

    尽管这些监管巨头们都在不同程度上肯定了过去一年来金融监管改革取得的成效,但对法案最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似乎不是那么有底气。

    伯南克指出,目前美国和很多国家的经济尚未完全从金融危机的余波中复苏。他强调,建成全新的金融监管体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监管者要跟上金融市场的创新步伐,需要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共同努力。

    夏皮罗也指出,证交会只有获得足够资金,以及有效利用自身资源,才能成功执行所有条款,并进一步保护投资者。

    这些表态体现的一个基调就是,法案最终能否成功都是有前提条件的,还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

    根据监管机构的统计,整个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需要制定的细则多达243项,但一年过去后,真正完成的细则不到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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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楚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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