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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批准泛欧金融监管法案
2010年09月23日 09:24:15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新华网法国斯特拉斯堡9月22日电(记者刘晓燕 尚军)欧洲议会22日投票通过了本月初欧盟财长批准的泛欧金融监管法案,为新监管体系明年开始运作扫除了最后一道障碍。

  在当天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召开的议会全会上,议员们以多数票通过了新的金融监管法案。根据这一法案,欧盟将从明年1月起成立四个新机构,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对金融体系的监管,避免金融危机重演。

  根据这一法案,在宏观层面上,欧盟将设立一个主要由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宏观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建议应对措施;在微观层面上,欧盟将新成立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以及欧洲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局,分别负责对银行业、证券市场和保险业实施监管。

  新法案通过当天,欧盟委员会多位官员表示欢迎。欧盟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奥利·雷恩说,在金融危机爆发前的监管体系中,宏观监管体系明显是最弱的一环,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的成立朝着更稳定金融体系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欧盟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说,这是欧洲金融监管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性时刻,新举措将帮助欧洲避免再次发生严重危机,在保护纳税人的同时也为公平、可持续的增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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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史会元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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