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获通过
根据最后获得批准的筹组方案,“外交署”将是一个在高级代表领导下的“功能自治”实体机构,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包括一个行政管理中心和欧盟现有的136个驻外使团。行政管理中心将下设地区分中心以及多边事务办公室,整个外交网络覆盖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外交署”在政治上对欧洲议会负责,拥有独立的预算执行权。
相比阿什顿最初提交的建议,新方案在多处地方做了改动。例如,最初提议由“外交署”负责的发展援助、邻国政策等事项,最后仍被决定由欧盟委员会掌管。“欧洲发展基金”和“开发合作署”则由欧盟委员会和“外交署”共同管理。针对原先设立的人员构成的“三三制”,新方案进一步明确至少60%的人员来自欧盟内部,以确保这一新设机构的“集体共识”,其余人员来自27个成员国的外交官队伍。前者没有任期限制,而后者通常为8年,最多可再延长2年。人员录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但同时照顾到国别和性别平衡。如有失衡,将在以后的复核中予以纠正。新方案明确规定,到2011年1月1日,来自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的1525名公务员将被移至“外交署”名下,同时新增100个职位。
仍有争斗
由于攸关多方利益乃至每一位欧盟公民的权益,筹组“外交署”被认为是一项“繁重而棘手的”任务。此间观察人士认为,尽管眼下筹组方案获得了通过,接下来的具体筹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仍将充满“艰辛”和争斗。
欧洲议会虽然通过了筹组新方案,但《人员和财政管理规定》的修正案还有待批准。另外,为使“外交署”尽快正式运作而追加的2010年预算案也需要欧洲议会的认可。还有,筹组方案正式实施前,还须经过稍后举行的欧洲理事会通过。尽管这一过程本身难有什么悬念,但接下来在围绕欧盟驻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大使等关键职位的人选问题上,仍有可能展开一番激烈的、或明或暗的讨价还价。
但无论如何,成立“外交署”是欧盟为提升其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实施的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这充分体现了欧盟推进政治一体化进程的坚强决心和谋求主导国际重大事务、成为世界经济巨人和政治巨人的远大抱负。
可以预见,欧盟“外交署”正常运作之后,世界各国与这个超国家组织打交道时会更加便利,“有事给谁打电话”的问题将得到解决,欧盟的国际影响力将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