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人强调中欧政治和行业对话在促进双方战略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领导人会晤机制对中欧关系的战略引领作用。双方表示决心就双边及国际和地区问题加强政治对话与合作,进一步增进了解,扩大共识,构筑稳定的战略互信。
双方认为,2008年欧盟委员会主席偕委员访华和温家宝总理2009年回访欧盟总部以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方式全面推进了双方关系,同意应继续保持此类互访。
五、双方领导人肯定中欧伙伴合作协定谈判/完善1985年中欧经贸合作协定谈判取得的进展,鼓励工作层加速谈判,争取早日达成一致。
六、欧盟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七、双方重申坚持防扩散和裁军等领域的国际条约体系,同意在裁谈会等有关国际会议中开展建设性合作。双方特别强调《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的重要性。双方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认为任何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措施都必须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双方同意加强防扩散和反恐等专题对话。
八、双方强调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推进法治建设,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在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双方高度重视中欧人权对话,包括配套的司法研讨会,愿共同努力推动对话不断取得切实进展。欧盟欢迎中国承诺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双方确认将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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