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拉格7月20日电(记者 孙希有)布拉迪斯拉发消息:斯洛伐克总理菲乔20日在一份声明中说,斯洛伐克不会废除最近修正的国家语言法。
菲乔说,新修正的国家语言法完全符合国际规则。斯洛伐克是一个主权国家,斯洛伐克语是国家官方语言,“斯洛伐克政府和执政联盟不会屈服于有关国家语言文字法的任何压力或讹诈”。
斯洛伐克国民议会6月30日通过国家语言法修正案,斯洛伐克总统加什帕洛维奇7月17日予以签署。这一法律将从9月1日起实施。
据报道,斯洛伐克国民议会修改后的国家语言法规定,在正式场合谈到地名时必须使用斯洛伐克语,在少数民族人口不足20%的居民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许对病人讲匈牙利语。不正确使用斯洛伐克语或以其他方式违反该法律,最高处罚可达5000欧元。
匈牙利国会4个政党20日签署一份声明,要求斯洛伐克国民议会各政党收回斯洛伐克国家语言法中的歧视性条款。
斯洛伐克全国有500多万人,其中匈牙利族人为50万,约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