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奥组委发布08年奥运外国记者采访服务指南
流言炒作外国记者“黑名单”
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可能将迎来数以十万计的观众到现场观赛。在他们当中,来自境外的预计两、三万名各类传媒记者可以称得上是最为“挑剔”的观众。通过他们的文字、图片和话筒,传递的不仅仅是赛场上的新闻,
更多的,也许更重要的,恐怕是来自赛场外的对于主办城市和主办国的所见所闻。在当今世界,一个形象不时受到曲解、误读甚至歪曲的中国,能否原汁原味抑或接近本色地呈现在世人面前,将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境内外记者的传播。
遗憾的是,在最近对北京奥运掀起的种种与体育本身无关的指责声浪中,外国媒体往往也成为炒作的题材,并借之以对中国的新闻环境进行攻击。一些国外的报道往往无视中国为方便境外采访而颁布的政策和做出的切实努力,总是人为的把境外媒体塑造成受不公待遇的群体,把日益改善的中国新闻环境带来的亮色进行灰色处理,散播中国政府钳制境外传媒、监控来华境外记者的言论。
其中,关于“中国政府制定外国记者‘黑名单’”、“干扰外国记者采访自由”的言论时不时出现在境外媒体的报道中。
针对去年11月中旬“中国建立来华外国记者数据库”的传言,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已经进行了严正的澄清,“(中国)没有这个数据库,我也没有听说有建立这个数据库的计划。”
其实,为了履行在2001年申奥时的承诺,中国政府已经在便利境外媒体进行报道方面做出了实际的举措。相比之前,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渠道和便利已经大大增强,而这些举措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奥运会的范畴。
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国务院颁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以下简称采访规定)正式生效。2007年4月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则要求政府应主动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之后8月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则删去了一审草案中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
对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评论道,“这为新闻媒体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采访报道权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非典危机推动了中国的信息透明,奥运契机则有扩大了外媒开放”。
针对境外媒体对于《采访规定》在2008年10月17日有效期结束后的担心,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蔡武曾表示,“如果实践证明这一规定符合让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中国的目的,是符合中国坚持改革开放方向的好政策,我们有什么必要改变它呢”。蔡武的表态足以说明中国在对待外国媒体问题上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