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1月2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左七)在新加坡出席第三届东亚峰会。这是会议开始前与会领导人合影。 新华社记者 樊如钧摄
从东亚合作看“统筹兼顾”
短评:东亚合作方兴未艾
过于注重形式、注重谈判主导态势的竞争使东亚合作迷失了方向
自1997年底,中日韩领导人同时应邀列席“东盟首脑会议”,构建了“东盟+中日韩”(即10+3)地区合作框架,迄今,已走过了10年的路程。回顾这10年的谈判过程,毋庸讳言,各国过于注重形式、注重谈判主导态势的竞争,已经将地区合作的初衷淹没了,这导致各方在形式竞争中,找不到合作方向,犹如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
在这10年中,10+3可以说掀起了地区合作的一股新潮流。“地区合作模式”推陈出新,甚至参与地区合作的各方,都将能否率先提出新构想、新方案或新模式,看成了主导地区合作,乃至地区秩序的手段。
地区合作的过程,至少在形式上,是一个国际谈判的过程。从国际谈判理论上看,能否掌握率先提案权,即能否以自己的方案为蓝本引导谈判,是决定谈判主导权,或掌握谈判主导态势的关键。于是,在东亚地区合作谈判中,也出现了一种提议对抗另一种提议的现象。比如,在合作范围上,形成了“10+3”、“10+6”两种空间论;在合作内涵上,则表现为“自由贸易协定”(FTA)与“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等不同表现形式。在某种程度上,东亚地区合作已经逐渐表现为争先提出新合作方案的竞争。
事实上,东亚地区合作的很多条件并没有成熟。欧美的区域化倾向,使世界经济呈现出欧美两大经济体共主的格局。在这样的格局中,作为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地带———东亚,被排除在外。面对全球竞争,东亚整体面临不公平待遇,竞争实力相对弱化。由此,东亚只能通过加速一体化减轻全球竞争成本,这就是东亚合作的基本出发点。而1997年东亚各方能坐在一起,冷静地商讨地区合作事宜,根本动力在于东亚共同经历了那场金融危机。必须正视的是,东亚内部存在的政治、历史、宗教、文化乃至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差异,并没有因地区合作浪潮的到来而得到根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