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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枪法案》背后的“民主”
2007年12月26日 16:56:16  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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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摘自新华网发展论坛 >>原文出处

     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共造成包括凶手在内的33人死亡,凶手被证实是一名韩裔学生。这一惨案震惊了国际社会,也再次引起了美国民众对枪支管制问题的关注。

    随着克林顿发布的禁枪令的失效,美国的枪支管理法案终于浮出了水面。这是自1994年以来,美国国会通过的第一部枪支管理法案。

    该法案的宗旨不是禁枪,而是完善枪支管理机制,即改进全国犯罪背景速查系统,减少错误纪录。用该法案的倡导者参议员莱希的话说,“将有助于控制精神有问题者获得武器”。

    但是,这项法案有一系列的保障条款,使得那些因精神疾病或精神缺陷而不适合持枪的人,在恢复健康以后可以申请恢复持枪权。

    因而,美国步枪协会说,“这项法案最终将是枪支拥有者的胜利”。换言之,是美国步枪协会的胜利。

    美国暴力政策研究中心的兰德说,“这项法案不是着眼于改善目前的法律,阻止有精神缺陷的人购买枪支,而是浪费纳税人数百万美元,使那些曾因对自己和他人构成威胁而不能拥有枪支的人重新获得枪支拥有权”,该法案“已经被支持拥有枪支的游说团体操纵,现在它的弊大于利”,“这项法案曾被认为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却成为问题的一部分”。

    美国是这个世界上公认“民主国家”,曾经自豪地文武兼施地向全世界推介自己的“民主”模式。我曾在《政治论》里谈到过它的枪支控制问题,不幸言中的是,它的确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我查找了一些资料,美国民众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延长克林顿的“禁枪令”,但其意志依然被少数人所左右。AK47、机关枪等19种攻击性武器很快就会充斥美国社会,为美国的暴力文化添加新的活力。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国家,反对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呼声并非现在才有。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法律上它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人民有别于政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有别于政府军警持有和携带武器;保障自由州有别于保障联邦。两百多年来,民间就是据此一直拥有武器。

    时代变了,社会进步了,人们也普遍认识到枪支的危害了,大多数人也反对私人持有枪支了,但《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还稳稳地站在那里。

    民主是大多数人决定取舍的主张,多数人的意志被少数人剥夺的民主是一个什么样的民主?(汪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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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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