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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讯:欧盟峰会就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
2007年06月23日 16:58:0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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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右)向欧盟轮值主席德国总理默克尔送花,对德国为欧盟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经过长达近20小时的紧张讨论,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23日凌晨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从而结束了长达2年的欧盟制宪危机。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 摄

    新华网布鲁塞尔6月23日电(记者潘革平 谢栋风 尚军)经过长达近20小时的紧张讨论,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23日凌晨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从而结束了长达两年的欧盟制宪危机。

    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当天凌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参加本届峰会的欧盟所有成员国已就新条约草案达成一致,敲定新条约具体内容的新一轮政府间会议将在今年12月底之前召开,新条约计划在2009年6月前付诸实施。

    根据各方最终达成的一致意见,《欧盟宪法条约》的名称不再沿用,新条约内容里也不会出现“宪法”字样。取而代之的是一部通常意义上的修正条约,以使扩大后的欧盟能够有效决策。

    由于遭到英国和荷兰的反对,新条约将不会规定欧盟盟旗、盟歌和铭言等可能使欧盟成为“超国家机构”的内容。在组织结构改革方面,新条约将把欧盟最高权力机构欧洲理事会由目前的成员国首脑会议机制转变为固定机构,并设立常任主席一职。

    欧盟各国领导人还一致同意,通过新条约设立一个名为“欧盟高级代表”的新职位,统管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新的欧盟高级代表将把目前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和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的职责合并在一起,同时出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并负责主持欧盟27国外长会议。

    如何改革欧盟理事会的表决机制是此次峰会上最引人注目的分歧之一。各方最后同意,“双重多数表决”制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并允许有3年过渡期。届时,欧盟理事会如能获得55%的成员国支持、且支持国人口达到65%的欧盟人口便可通过一项决策。

    此外,新条约将取消现行的轮值主席国制,还将赋予成员国议会在欧盟决策过程中享有更大发言权。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表示,制定新条约意味着欧盟“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默克尔说,当天达成的协议意味着“欧盟走出了制宪停顿和反思阶段”,政府间会议将根据新的授权起草新条约。如果条约案文起草顺利,各成员国还需依据国内程序予以批准。默克尔表示,是否需要全民公决将由各国自主决定。

欧盟一些国家对欧盟宪法的态度

英国新宪法条约包含的《基本权利宪章》不能迫使英国修改本国法律、
      不能迫使英国改变对外政策、不能迫使英国改变司法及警察体制、
      不能扩大“有效多数”表决制的适用范围。

法国萨科齐积极推动欧盟委员会及欧盟各国接纳自己的“精简版”欧宪
      条约。

德国呼吁批准“路线图”,即用一个“修正条约”来取代《欧盟宪法条
      约》的原有版本。

波兰提出“平方根”机制,主张欧盟决策时采用“平等影响”的原则,
      这将增强中、小成员国在欧盟决策时的发言权。

比利时

芬兰

荷兰

捷克

葡萄牙

瑞典

斯洛伐克

西班牙

匈牙利

意大利

《欧盟宪法条约》死了吗?

    法国总统萨科齐20日在法国电视一台宣布,《欧盟宪法条约》“已经死亡”。作为“简版条约”的倡导者,萨科齐的说法不无道理。2004年签订的《欧盟宪法条约》必须得到全体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由于法国与荷兰已在2005年否决了该条约,因此从形式上可以认为它已经“死亡”。 [详细]

欧盟宪法命运多舛

    在6月21日以重启《欧盟宪法条约》谈判为主要议题的欧盟首脑会议前夕,德国围绕推动欧盟打破制宪僵局的努力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尽管德国积极在成员国中游说,但17日在卢森堡召开的欧盟外长会议未能为本次峰会扫除障碍,波兰在表决机制问题上的强硬立场再度使有关谈判面临破裂,萨科齐领导的党派未能在国民议会第二轮选举中取得压倒性胜利,使《欧盟宪法条约》的命运再度成为外界的关注焦点。 [详细]

背景资料: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详细]

背景资料:欧盟宪法条约

   《欧盟宪法条约》是欧盟的首部宪法,宗旨是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顺利进行。2004年5月,欧盟在接纳10个新成员国,完成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扩大后,开始着手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2004年6月18日,欧盟25国在布鲁塞尔举行首脑会议,一致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最终文本。同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 [详细]

重启欧宪的五大悬念难以排解

一:“路线图”能否通过?

    按照既定日程,德国将在本届峰会上拿出一份成员国都认可的文本,为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激活欧宪条约划定“路线图”。

二:波兰会不会“松口”?

    波兰提出这样的诉求,自然有自己的理由。本来,按照现行的《尼斯条约》,占欧盟总人口17%的德国拥有29张加权票,而人口只占8%的波兰却拥有27张加权票。欧宪条约取消了这一分配体系,代之以“双重多数”表决机制:一项决议只要有55%的成员国支持,并且这些国家能代表欧盟65%的人口就可以通过。

三:谁是下一个“拦路虎”?

    舆论普遍认为,即便本届欧盟峰会能就“路线图”计划达成妥协,这丝毫不意味着新的制宪之路障碍已经扫清。在下一轮政府间会议上,最大的“拦路虎”很可能将是英国。

四:2009是“大限”吗?

    今年3月通过的《柏林宣言》迈出了挽救欧宪条约的第一步。《宣言》提出在2009年6月新一届欧洲议会选举之前完成制宪的目标。由于新宪法的生效必须得到所有27个成员国的批准。根据经验,这一过程至少要18个月。这意味着,有关《欧盟宪法条约》的谈判必须在今年年底前结束。

五:如何确保“二次制宪”成功?

    鉴于旧版的欧宪条约因法国和荷兰两个成员国的否决而胎死腹中,新条约的批准方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第二轮制宪进程能否成功的关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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