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背景资料:伊朗对第1747号决议的回应 记者 王龙琴
今年3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有关伊朗核问题的第1747号决议。决议在去年12月通过的第1737号决议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伊朗核问题相关领域的制裁,要求伊朗在60天内暂停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同时强调继续寻求通过谈判解决伊朗核问题。
决议通过后,伊朗官员多次声称,新决议是“非法的”和“不可接受的”。伊朗方面强调,伊朗的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伊朗不会寻求对抗,但将继续进行铀浓缩活动。
为了回应第1747号决议,伊朗政府3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部分中止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关系。这一决定从28日起生效。
4月9日,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宣布,伊朗已有能力进行“工业规模” 核燃料生产。同日,伊首席核谈判代表、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拉里贾尼证实,伊已开始向3000台离心机内灌注用于铀浓缩的六氟化铀气体。之后,伊朗又宣布已制订了在纳坦兹核设施内安装5万台用于铀浓缩活动的离心机的相关计划。
为了表明不放弃核权利的决心,伊朗还宣布将就建造两座新核电站项目进行国际招标,并计划于2025年以前建造大约20座核电站,总发电能力达到2万兆瓦。
尽管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4月12日曾表示,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显示伊朗拥有地下核设施和制造核武器的能力,伊朗位于纳坦兹的铀浓缩设施建设仍处于“早期阶段”,目前铀浓缩能力有限,但伊朗的立场及其核能源计划仍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
在国际社会的斡旋下,4月25日,伊朗与欧盟就伊核问题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举行了两轮长达近6个小时的谈判,并取得进展。双方表示将继续举行会谈。
随着第1747号决议规定的期限日益临近,伊朗的立场也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5月21日,伊朗外长穆塔基表示,为了在相关国际准则的框架内达成为各方所接受的协议,伊朗愿意在核问题会谈中采取灵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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