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系

    中日两国于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国邦交正常化。翌年1月,两国互设大使馆。1978年8月12日,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中日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一衣带水——中日两国人民的交往历史源远流长

恢复邦交——中日关系掀开了新的一页

缔结合约——中日关系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以史为鉴 面向未来——构筑二十一世纪中日关系新框架

中日关系打开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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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日政策
    2006年10月8日,胡锦涛主席在北京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时说:中日双方必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来审视和把握两国关系,坚持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大目标,坚定不移地推动中日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 中日联合宣言(1998.11)
·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78.8)
· 中日联合声明(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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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
    2007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在2006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华时,两国领导人决定将2007年确定为“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

口号
:心的期待,新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