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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9日,时任法国外长的罗伯特·舒曼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设想,为促进欧洲联合奠定了基石。在50余年的时间里,欧洲一体化经历了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货币联盟的发展阶段,实现了欧洲共同市场,创建了使用统一货币的欧元区。欧盟成员国从6个扩展到现在的27个,并制定了《欧盟宪法条约》。
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署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生效,欧洲一体化跨出了实质性一步。这个条约有两点对后来的一体化产生了深远影响:一、该共同体从法德联营扩大到6国联营,并表达了向欧洲其他国家开放的愿望;二、条约规定,把共同体有关政策的制定权让渡给超国家机构。
一体化的倡导者并不满足煤钢领域的一体化,很快就把方向直接指向了政治领域,提出了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欧洲政治共同体的设想,但不久均以失败告终。面对失败,一体化逐渐变得务实,6国确定了更为现实的目标,着手讨论扩大经济领域的一体化。1957年3月25日,6国在罗马签署了《罗马条约》,标志着一体化迈出了决定性一步。根据《罗马条约》规定,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目标是建立关税同盟;建立实现人员、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1965年4月8日,6国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
欧共体成立后,逐步建立了关税同盟和共同外贸政策,实行了共同农业和渔业政策,建立了总预算,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欧共体已成为强大的经济实体,其作用和影响日益上升。然而,成员国之间的海关依然存在,内部壁垒并未消除,真正的共同市场未能建立。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欧共体成员国希望建立欧洲统一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欧盟由三大支柱组成:以经货联盟为核心的欧共体,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内政司法合作。1993年11月《马约》正式生效后,经货联盟建设快速发展。2002年1月1日,欧元现钞开始流通,这是欧洲一体化历史上的一个决定性阶段。
欧盟经过6次扩大,至今已拥有27个成员国,人口达4.8亿,经济总量超过10万亿欧元。欧盟地域的扩大为欧盟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加强了欧盟的经济竞争力。然而,欧洲联合的道路还很漫长,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欧盟的每一次扩大都会打破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需要进行艰难的调整与磨合。欧盟的体制最初由6个创始国设计,半个世纪以来,其体制运行与成员国增多之不相适应的矛盾逐渐凸显,促使欧盟不时出台谋求改革之举,但始终难有重大突破。2005年,法国、荷兰以全民公决的形式相继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为了走出制宪僵局,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建议《罗马条约》签署50周年之际,27国签署一项“庄严声明”,声明将确定宪法的一系列原则、目标及义务。以此逐步缩小分歧,建立共识,创造达成一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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