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讯  国际要闻  环球博览
热点专题  新闻人物  中外交往
 中国军事  外国军事  军事图片
反恐专区  装备动态  台海军情
 华人新闻  祖国之声  华人故事
文化传承  海外生活  留学天地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国际频道 >> 国际扫描
日本法院判决日军遗留化武诉讼案中国原告败诉
2007年03月13日 17:01:3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收看新华手机报

    3月13日,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家属及支持者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门口举行抗议活动,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并对此进行谢罪和赔偿。当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律师团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新华社记者任正来摄

    3月13日,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门口,原告律师团律师泉泽章手持判决书,对判决结果表示抗议。新华社记者任正来摄

    新华网东京3月13日电(记者吴谷丰)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3日下午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律师团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大喜多启光在判决中认定了侵华日军在中国遗留化学武器的事实,但以“日本政府过去不能在中国进行遗留毒气的调查和回收”为由,维持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索赔请求。

    中国黑龙江省的5名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1997年10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总额为8000万日元(1美元约合118日元)的赔偿。2003年5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日军在中国遗留化学武器对人造成伤害的事实,但却以日本政府难以在主权不能涉及的中国回收化学武器为由,驳回原告诉求。此后,原告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据悉,在中国受害者迄今提出的3起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中,只有一起在一审判决中胜诉。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又添80件证物
· 上海捞出侵华日军遗留巨型炸弹
· 上海打捞出一枚侵华日军遗留的巨型航空炸弹
· 郑州市民收藏未公开发表侵华日军老照片(组图)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冯彦强 )
 国际热图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
图片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