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突发事件层出不穷。从“9·11“恐怖袭击到别斯兰人质事件,从非典、禽流感肆虐全球到印度洋大海啸席卷南亚和东南亚,各种威胁把人类推到了面对危机的最前沿。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将风险降小到最低,已成为各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已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危机管理机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国外的经验,对我们来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危机按不同标准划分有多种 “核心小、范围大”是应对机制核心
国际在线报道 人们常常说“危机”这个词,那么它具体指什么呢?大致说来,可按3个标准加以分类:第一个标准是危机发生的地理范围,主要是以主权国家的国界为限,分为国内型危机、国外型危机与结合型危机3种。其中结合型危机又可称为涉外型或国际型危机;第二个标准是危机的规模、程度与危害,分为小型危机、中型危机、大型危机以及全局型整体危机4种;第三个划分标准是按危机的内容划分,这是最重要的划分标准,可分为单一型危机与复合型综合危机两大类。前者如安全危机、政治危机、军事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金融危机、环境危机、生态危机、能源与资源危机(如石油危机)、疾病危机等,后者则表现得更为频繁,处理起来也更加棘手,需要综合治理。
危机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随便一数,就能举出许多有名的案例。比如美苏冷战期间有古巴导弹危机与柏林危机等;冷战后则有:1990年8月因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而爆发的海湾危机;1995年至1996年的台海危机;1997年下半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2001年美国“9·11”事件;2002年末发生的朝核危机;2003年春天在亚洲广泛爆发的“非典”危机;2004年9月发生的俄罗斯别斯兰重大人质危机等。
危机如此频发,有关国家自然要拿出相应的对策。总体而言,各主要大国的危机管理体制大都具有“核心小、范围大”的特征。“核心小”是指指挥中枢位高权重、反应迅速、决策灵活、处置果断;“范围大”是指紧急应对系统庞大,包括军队、外交、情报、警察、医疗、交通等重要职能部门。
美国模式在全世界绝无仅有 国家安全委员会居决策塔尖
作为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处理危机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它以总统为核心,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决策中枢,国务院、国防部、司法部(及其下属的联邦调查局和移民局)等有关部委分工负责,中央情报局等跨部委独立机构负责协调,临时性危机决策特别小组发挥关键作用,国会负责监督。

1951年6月,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就朝鲜战争进行磋商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是美国国家安全与危机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它是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授权成立的内阁级机构。可以说,国安会处于整个行政部门决策体系塔尖这一模式在世界上绝无仅有。美国国安会的危机管理决策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由总统主持的最高级、由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主持的部长级和由国家安全事务副助理主持的副部长级。
另外,在美国各政府组成部门中,在名称上与危机管理最密切的要算是1979年成立的联邦危机管理局。该组织虽然对各种天灾人祸,如火警、地震、飓风、爆炸直到战争无所不管,但实际上它的权力与地位均比较有限。
“9·11”事件震惊世界 美国模式充分发挥效能

如果要举国外处理危机的经典案例,离我们比较近的当属“9·11”。在这起事件的处理中,美国危机管理模式充分表现了有条不紊的特点。
2001年9月11日9点30分,美国总统布什在世界贸易中心大厦遭第一次撞击45分钟后发表了电视直播讲话,较好地起到了稳定民心与军心作用。此前,白宫安保人员以最快速度将切尼、赖斯等人护送至白宫地下掩体办公。与此同时,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立即命令全国战备提高到“防卫三级”,空中指挥机立即升空,同时派出战斗机为总统专机“空军一号”护航。交通部长则紧急指示联邦航空局命令所有在空中的飞机降落,避免民航飞机继续被恐怖分子用作武器。此外,在“9·11”袭击发生数小时后,布什政府就根据“政府持续运作计划”成立了一个“影子政府”,以确保在华盛顿遭到致命袭击后美国政府能够继续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