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这一概念,其实有不同层次的含义,它可以是全民做主的热情理想,可以是民有民治的高尚理论,也可以是一项可分解、可操作、可制造的技术活。
美国人显然相信最后一种,在迷恋制度的美国社会,民主理念走下圣坛,与选举模式携手相伴,走入一个制度化的迷宫,每4年展示一次。抛开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候选人活动、幕僚游说和民众欢呼,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美国大选,领略一番民主“技术”的风采。
造势阶段的技术
一般在大选年的2~6月间,共和、民主两党已经分别选好各自的总统候选人,阵营也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造势。在这期间,往往并不是政纲最清晰、最大公无私为民着想的一方赢得造势,而是更接近选民、更覆盖媒体、更具影响力的一方赢得造势。造势技术的好坏有3个决定因素:金钱、组织和媒体。
金钱打造影响力
美国的选举由金钱堆出来的。“政治捐款”是两党竞选的主要财源。美国法律规定,个人在每次选举中向每位候选人捐款最多可达2000
美元,向政党捐献的钱最多可达到2万美元,捐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钱最多只能是5000 美元。这些就是“硬钱”,而法律规定之外的则属于“软钱”。
据赫里贝纳在《政党、利益集团和政治运动》一书中介绍,1991~1992年,两党接受的“软钱”占政党竞选总支出的16%,1995~199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30%。同期,两党筹集到的“软钱”增加了近4倍。1996年,民主党的“软钱”支出达到1.218亿美元,共和党的“软钱”捐赠总额达到1.497亿美元。到2000年,两党筹集和花费“软钱”的数额创下了新纪录,共获得近5亿美元的“软钱”。
据联邦选举委员会统计,仅安然公司一家在1995年和1996年就捐助了超过37.5万美元“软钱”;1998年,它捐了54万美元;到了2000年大选,竟捐助116.5万美元,成为最大的“软钱”捐助者。
候选人用这些“软钱”可以组织一场更具实力的选战,比如说,增加交通费用,周游各州,游说选民;扩大媒体宣传,堵塞对手说话权;增强选战策划,高薪聘请政治顾问和选战经理,出谋划策;增强战情分析,成立大规模的选战办公室;利用高端科技,24小时跟踪对手行踪及讲话,捕捉攻击点;还可以发动数量攻势,举办更多的招待会、午餐会,募集捐款,雇人打更多宣传电话、做更多宣传性拜访、邮寄更多的宣传单等等,从而在数量上提高本阵营的影响力。
当选者对大的捐款者不可能无动于衷,两者投桃报李的关系,抬高了选举的门槛,扭曲了选举的实质,增加了富豪阶层对政治的垄断。
据报道,得克萨斯州有一个“得州人支持公共正义协会”,2000年总统大选期间专门为布什竞选筹集资金。它的212名成员中后来有43位在布什政府内任职,其中包括劳工部长赵小兰、国土安全办公室主任里奇(前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以及包括驻法国、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士等国大使在内的19位美国驻外大使,“出官率”相当高。
美国各界对“政治捐款”早就批评不断。从1907年的《迪尔门法》、1925年的《联邦防治贪污法》到1940年《哈奇法》、1947年的《塔夫脱-哈特莱法》,都收效甚微。1974年的《联邦竞选法》虽然规范了“硬钱”,却难以阻止“软钱”。2002年,布什总统迫于“安然事件”的影响,签署法案禁止全国性政党接受“软钱”。
遗憾的是,法案并没有降低竞选的门槛,反而直接导致今年大选的两大新趋势:由于政党可接受献金数额减少,非政党组织政治活动迅速蹿升,其火药味和专业性丝毫不亚于政党造势,比如下文提及的527组织;由于候选人本人可接受“软钱”数量的减少,反而阻止了那些富有才华但缺乏资财的候选人,而为大富翁参选铺平道路。
据《福布斯》杂志公布,今年的总统竞选者都是千万或亿万富翁。克里与其夫人最多,达到5.75亿美元,切尼5000万美元,小布什约1500万美元,爱德华兹的财产据估计也在1200万~6000万美元之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两党全国代表大会都创下了新高。民主党和共和党大会分别耗资9500万美元和1.66亿美元。法案无法斩断“软钱”的黑手,反倒使美国大选更像一场富人的游戏。今后如何设计更精妙的制度加以平衡,美国立法者还需要多动脑筋。
组织抬升号召力
大选期间,两党选举委员会的造势活动虽然合法合理、名正言顺,却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竞选活动的需要。代表各类利益集团的造势组织因此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政治行动委员会是美国传统的政治造势组织,527和501(c)组织则是今年大选中的新秀,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
政治行动委员会是在法律许可之下有权募集并花费“硬钱”并直接助选的政治组织。根据 1974
年《联邦竞选法》,只要公布了资金来源,接受公众和联邦竞选委员会的监督,政治行动委员会募集“自愿”捐款的数额不受限制;只要是“独立”为候选人助选,未与竞选总部协调行动,花费多少也不受金额限制。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委员会不是受政党、派别、公司或利益集团操纵的,所谓“自愿”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幌子。各委员会标榜“独立”,实际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相互协调,联合出击,往往起到比政党总部还要大的作用。
501(c)组织,指的是根据《国内收入条例》第501(c)条款而创立的一种可免税非盈利性的组织。比如,从事宗教活动的组织,可以宣传布什反对堕胎是神的教谕,吸引信教群众的选票;妇女组织则可以打着保护妇女权益的名义支持堕胎,支持克里;从事残疾人福利的组织则可做广告指责布什推广电子投票不顾盲人利益。表面上,这类组织专注于福利事业,无暇关注政治,实际上鱼龙混杂,政治性很强,不乏政治副业超过福利主业,甚至与候选人进行政治交易的现象,成为政党造势阶段得力的伙伴。
527组织,指的是根据《国内收入条例》第527条款设立的为政治活动筹集资金的免税组织。这些组织可以支持的政治活动包括选民动员、分发传单等等,但不得直接助选,不得直接鼓吹某位候选人的当选或败选,也不得就选战事宜与政党阵营进行通讯与串联。许多特殊利益集团都设有自己的527组织,提供无限的“软钱”。实际上,527组织已经无法保持其“纯洁”、“独立”的地位。民主党人今年发现,在轰动一时的攻击克里越战记录的527组织“快艇老兵寻求真相”背后,是3位得克萨斯大富翁,同时也是小布什在得州的主要捐款人,该组织的财务总管苏珊曾间接受雇于前共和党众议院领袖。虽然布什坚称“毫无瓜葛”,但选民还会相信吗?
媒体引导判断力
据一些美国政治学者和传播学者的研究结果,优先使用、更多覆盖、合理利用大众传媒的候选人在美国大选期间对选民产生较大的影响力,并在以后的选举中占据有利的位置。碍于私人企业的性质,很少有传媒做到完全“中立”。美国公共广播公司著名主持人、多年总统辩论主持人吉姆·赖勒,为了保证主持提问的客观公正,几十年来拒绝投票,在选举期间拒绝所有采访,可他今年还是被共和党人指责为偏袒克里。
制造新闻和炒作新闻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华氏9·11》的导演迈克尔·摩尔在全国大学跑了一趟,就被密歇根州共和党人告上法院,指控他为大学生提供面条和小吃等小恩小惠,换取他们投民主党一票;民主党也不示弱,他们控告独立候选人纳德在群众请愿书中仿造了大量的名字,而且许诺无家可归者一个签名换一美元。
一些不具说服力的宣传因为媒体的重复而成为真理。布什阵营的一个广告称,布什具有“领导力”,因为他“着眼未来的长远眼光”,“能够推动美国前进”,这个广告很空泛,但播出一段时间后,不少选民表示,布什确有“领导力”。
与此相比,克里阵营同时间播出的广告,称“我曾经以一个年轻人的身份(在越战中)保卫过这个国家,我将以一个军队领袖的身份保卫这个国家。”由于受到布什阵营对其越战经历的攻击而没能收到相应的效果。
自今年年初以来,传媒就对小布什投以更多的关注,使选民周围充满了对小布什言论的报道和正面评价,往往难以得到克里的正确信息,直到后期克里在辩论中表现突出才对其投以更多关注,这正是由于布什竞选准备较为充分的原因。
媒体相当于放大了的候选人的说话权和亮相权。更多的媒体覆盖,给予选民更多的亲和力;优先的媒体宣传,给予选民先入为主的印象;合理利用媒体则可占用黄金时间,给选民以深刻的注意力。而是否占据有利位置,则越来越取决于传媒大亨和媒体从业人员的政治经济利益。谁控制了传媒,谁就可能从上述3个方面入手,掌握民意。大众媒体对总统大选长篇累牍的报道,使美国公众无处可逃。媒体制造的新闻世界日渐影响着公众的思维习惯,挤占了他们原有的真实世界。